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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车暴利被指钻政策漏洞 现行政策落后

  据新华社电 针对国内市场上销售涉嫌垄断高价、垄断渠道等问题,商务部表示,有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记者调查,一些国外充分利用了《办法》存在的漏洞,造成了境外厂家强势地位,国外厂商通过控制定价权牟取暴利等。

  国外厂商有绝对控制权

  当前国内市场价格畸高的重要根源之一,就是现行有关政策已经严重不适应市场发展的现状,并被一些商不当利用,变相实施涉嫌垄断的市场策略。

  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之后,为了规范国内汽车市场产销,2005年我国相继出台了《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在流通经销服务领域,目前普遍实施为基础的单一模式。

  从事汽车进出口政策研究20多年的市商务委机电处处长臧新兴说,《办法》起初对规范市场有积极作用,然而近几年国内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爆发性增长,政策弊端凸显。《办法》中各种权益向国外高度集中,对其制约却极其有限。

  有关业内专家反映,的价格、库存、销量、车型等全部是外国厂商说了算。国内与国外厂商、总代理根本不是平等关系,因为政策法规就赋予国外厂商绝对控制的权力。

  国内库存压力大

  记者调查,一些国外充分利用了《办法》存在的漏洞,涉嫌在华垄断经营。

  首先,客观上造成了境外厂家强势地位。《办法》实际上赋予各品牌汽商、境外总对国内销售商的最高控制权,包括定价权、零部件供应、后期市场服务等,在国内的授权4S无法自主掌握经营业态。

  其次,国外厂商控制定价权牟取暴利。由于独家经营,国外汽商掌握了中国市场定价权并获取暴利,即使在关税不断下调的背景下,国内消费者依然无法获益。

  第三,资源浪费严重。《办法》规定,销售普遍实施为基础的单一模式,不但要高昂的投资,还要占用大量土地。一家进口品牌至少要占地10亩,国外汽车品牌已经从一二线城市全面向三四线城市扩张,少的几十家店,多的几百家,极大浪费了土地资源。

  第四,相关产业链的风险正在积聚。近年来,一些国外汽商大量发展,并且不断向压库存。一些已经不堪重负,关门倒闭也时有发生。

  整车进口事业部总监高济华说,现行政策规定,国内要经营,必须得到这个品牌厂商的授权,也必须向厂商或厂商指定的总代理进口。其实,如果修改政策,采取国际通行的做法,允许国内跟其他代理商公平谈判、正常进口,就能从根本上打破垄断。国内也决不会还是这样“不正常高价”。

  ■ 现状

  国外厂商对“口头限价”

  反垄断研究专家、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士廪指出,在国内销售涉及的“垄断”行为,有“非典型”特征。他分析,“厂商确实有权设置指导价、建议价,但不能限定、制定转售价格。对于相对交易人,如果限制、限定价格,显然是违法。但一般商不会留下控制限价的书面证据,其他诸如限制跨地区销售等行为,也是变相控制价格,都涉及垄断违法问题,但是取证有难度。”

  高济华等多名长期从事经营的人士向记者证实,国外厂商限定国内售价的行为长期存在。“他们非常谨慎,从来都是口头限定,不留书面证据,因为明知是违法的。有的汽车巨头,前几年还在国内搞‘价格委员会’,就是把秘密召集起来限定价格。后来被人举报后,不敢公开再搞,但现在毫无疑问也通过各种手段垄断销售价格。如果敢卖低价,就会用‘扣资源’‘商务政策’等多种手段严厉惩罚。”一位经营日本、德国、法国等多家品牌的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