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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门槛变高 对房企资金实力提出更高要求

  持续的住宅限购政策逐步深化,近日宏观调控的触角延伸至商业地产范畴。14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从今年8月1日起,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楼栋,申请预售许可时,施工进度应达到以下条件: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北京住建委表示,此次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今年3月出台的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采取差别化方式提高预售门槛,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规范预售行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

  据了解,目前上海、深圳、重庆等地的预售许可审核规定中,都对工程进度有明确要求,但北京现行的预售证申请规定中,仅仅要求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同时预售商品房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但并没有涉及建设进度、施工节奏等方面的要求,相较于其他城市的审核标准,门槛较低。

  高力国际董事周晓骏骅认为,预售申请环节加入对建筑进度的要求,意味着开发企业资金回收期的延后,开发成本的提高,对开发企业的资金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实力较弱的中小型开发企业,为避免资金上的压力,或将采取联合开发的模式,引入其他合作方,采取联合开发方式,将现有的土地、项目进行流转也不无可能。

  此外,开盘入市节点延后,回款周期变长,对开发商的市场预判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开发商进行项目预售时,房子却还刚刚挖了坑,从拿地到预售,周期很短,新政发布后,回收预售资金时间推移,要求开发商对一两年后的市场做出准确的判断和产品定位。”

  市场表现方面,现有项目是否会在8月1日之前集中申请预售许可,导致短期内商用物业的新增供应增加?有开发商表示,“有意愿,但能否获批还看相关部门的态度。”

(责任编辑:JN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