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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委:7层以下楼盘需结构封顶方可申请预售

  2013年6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加大对楼盘预售许可证取得限制。

  其中文件要求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楼栋,申请预售许可时,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北京住建委全文如下: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 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8月1日后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楼栋,以及套均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住宅楼栋,申请预售许可时,施工进度应达到以下条件: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应达到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施工进度应达到地上规划层数1/2以上(且不低于7层)。

  二、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勘查项目现场,对未达到施工进度要求的不予办理预售许可。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6月13日

  【相关新闻

  >>政策解读利于保护购房人权益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政策的特点看,北京市采取了差别化方式提高预售门槛。首先,对于满足刚性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楼栋,仍保持原标准,暂不提高预售门槛,保证市场的有效供应。其次,在执行时点上,《通知》明确,2013年8月1日后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此规定,此前的老项目仍执行原规定。合理区分新旧项目的预售门槛,尽可能减少政策调整对已拿地企业的工程进度、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影响,不会对市场供应造成影响。

  该负责人称,总的来看,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作为完善预售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业界反应

  对普通住宅没有影响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对此表示,市住建委发布此项政策,主要是要加快开发商的施工节奏,施工加快也就能促进市场供应。

  此前,有的开发项目收预售资金时,房子却还刚刚挖了坑。新政发布后,开发商回收预售资金的时间延迟,开发商成本会不会提高?对此,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如果开发商为了早些预售而加快施工,总体成本实际是降低的。并且,商业、办公和大户型的住宅属于小众市场,新政策可能对高端住宅短期供应有影响,但影响不会很大,因为占整个市场的比例不大。

  张大伟称,高端和商业用房销售主要看市场,即使资金成本提高,也很难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因为商业办公及大户型商品住宅供需矛盾不太突出。政策不针对刚需市场的小户型普通住宅,所以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影响也不大。

  >>部分城市预售门槛

  上海:商品房预售应达到工程进度标准具体为,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

  广州:7层以下(含本数)的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7层以上(不含本数)的项目,已完成2/3,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深圳: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资金要达到预算投资总额的25%;7层及以下项目,要求结构已封顶;8层及以上项目已完成地面层数2/3以上;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年开工,两年竣工。

  重庆:8层以下(含8层)的,完成主体结构封顶;9层以上(含9层)的,已建房屋面积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1/2以上。

(责任编辑:JN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