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部门“盯上”进口车暴利问题已2年
记者20日从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处获悉,价格监督和反垄断部门密切关注进口和合资汽车领域的价格问题已不下两年。这位人士没有透露具体的反垄断调查时间表。
这位熟悉反垄断工作的人士说,两年前,新华社有关报道披露了中国大陆市场进口和合资畸高等问题,我国反垄断部门就开始密切关注这个问题。
据社会科学院反垄断专家介绍,国外对大型公司垄断行为的调查往往要经历数年。同美国等国家相比,我国反垄断部门成立不过数年,面临人手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选择的调查,一定是相对重大或紧迫的问题。 据新华社
■ 揭秘
贵:税高还是人傻钱多?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建军说,国内市场垄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价格居高不下,厂商利润显著超过全球平均水平,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依靠垄断把巨额利润留在国外
多年来,对于的殊高价格,业内人士要么说因为税高;要么说中国“钱多人傻”,号称是纯市场行为。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整车进口事业部总监高济华介绍,我国关税为25%,增值税为17%,分7档,最高为40%,即使以4.0升以上、税额最高的情况测算,一辆应缴税额为车价的1.4375倍,国内销售很多价格是国外同款产品的3倍,显然存在暴利。
大量热销车型,如、等,3.0升左右,税额为车价的0.95倍。也就是说,价格不应该超过国外市场的2倍。但市场上很多产品3倍都不止。
比如的3.0T顶配车型,美国售价6万美元,完税后正常价格应该不到75万人民币,但国内售价超百万元。
外高桥汽车市场总裁张敏说,到岸价就已经被提高了,把巨额利润留在了境外,外国在华销售高档的利润高于国际平均30%上下,靠的就是垄断。
限定售价严罚低价卖车
攫取如此超额利润,是否如有些人说的是由于供求关系决定的,厂家有权设置指导价格,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并不存在垄断呢?
反垄断研究专家、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士廪不认同这种观点。“厂商确实有权设置指导价,但不能限定、制定转售价格,也不能因为特许经营违反反垄断法。也就是说,厂方如果规定经销店最低限价,就是垄断行为。”他说。
高济华等多名长期从事经营的人士向记者证实,国外厂商限定国内售价的行为长期存在。
一位经营日本、德国、法国等多家品牌的负责人说:“他们非常谨慎,从来都是口头限定,不留书面证据。因为知道是违法的,有的汽车巨头,前几年还在国内搞‘价格委员会’,就是把秘密召集起来限定价格,后来被人举报后不敢公开再搞。但现在,毫无疑问也通过各种手段垄断销售价格。如果敢卖低价,就会用‘扣资源’‘商务政策’等多种手段严厉惩罚。”
魏士廪说,通过销售代理商,往下进行分销转销,容易产生纵向垄断嫌疑,只要达成价格限制协议,就触犯了反垄断法。
“现在国内同地区同款车价格基本一致,很可能有价格管控问题,但是外商一般不会保留书面证据,所以取证有难度。”他分析,国内通过单一渠道销售,再把价格提升了,在渠道上没有可替代性,实际上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一种,利用独家销售权实施不公平高价销售,反垄断法也明确规定是违法的行为。
控制渠道国外厂商利润近30%
外高桥汽车市场总裁张敏分析,一辆车,完税后国外厂商还有30多万元利润,、等品牌就更高,显然是其涉嫌垄断的行为造成的。
“不管在消费品领域还是在家电等行业,渠道商的利润高于制造商的利润是常态,然而,只有在领域,利润普遍在10%以下,国外厂商利润甚至接近30%。这种批零利润严重倒挂的不正常局面,正是垄断的结果。”张敏说。
而且,除了限价销售外,强推形式、垄断零配件配售、禁止跨区域销售等行为,都涉嫌垄断。
“天价零配件就是因为垄断销售;禁止跨区域销售,还是为了限价。种种现象已经表明,高档在华销售产生的超额利润,真正原因是控制了渠道,也就是垄断。只不过有的行为比较隐蔽,需要取证调查而已。”魏士廪这样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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