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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严令:集中排查小产权房严处顶风案件

  昨日(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视频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重申不得违法开发小产权房、不得购买小产权房。国土部、住建部明确小产权房不得予以确权登记。目前,北京等部分地区已着手开展小产权房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了违法项目名单,对顶风建设项目实施拆除。

  11月22日,两部门曾发布《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小产权房违反城乡规划法,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要积极查处,不仅不能让违法者得利,还要让他们付出代价。既要处理事又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起到震慑作用。

 坚决叫停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小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即 “宅基地”上建成的,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任何人都不能购买。

  两部门在《通知》中再次明确指出,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重申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房和小产权房。

  两部门在《通知》中要求,要对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并将结果报两部。此外,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严肃处理,该追究责任的一定要追究责任。

  昨天的联合视频会议还强调,打击小产权房既要处理事,又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要求各地近期对此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选择1~2起顶风违法的小产权房违法案件,依法从严处理。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会上表示,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并依法查处,在建的小产权房一律停止建设,在售的一律停止销售,未开工的不得开工。他强调,对违反规定继续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的要公开严肃依法处理,不仅不能让违法者得利,还应该让他们付出相应的代价。既要处理事还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起到震慑作用。

 小产权房难“转正”

  早在2012年8月,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予以确权登记、坚决查处在建、在售行为。

  尽管明令禁止,但由于楼市供应偏紧等原因,近几个月当地小产权房每平方米的价格普遍上涨千元以上。徐德明直言,从全国情况来看,小产权房在建、在售势头依然不减,而且最近还有强力反弹的势头。他分析认为,很多人对三中全会的有关决定并没有正确解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明确规定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徐德明说,在农村具体的经济建设用地,入市必须以严格用途管制和符合用地规范为前提,这是大前提,是前置条件,是硬杠杆,决不能违背更不能逾越。

  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大部分小产权房都是利用集体经营性地块,违规转变用途为住宅,在商品房市场都已经收紧商业用途的情况下,小产权房更不可能转变成商品房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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