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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房产税改革应减少交易税费

  财政部部长谈财税体制改革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

  房产税改革应减少交易税费

  财税体制改革涉及政府财政预算,也涉及个税、消费税等问题,与政府和百姓生活都有着密切关系。改革将对政府和百姓生活带来哪些影响?

  前天财政部透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详解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思路。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实现《决定》提出的“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楼继伟称,需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方面入手,消除各种体制机制弊端。他认为房产税改革应减少交易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

  减少房产交易环节税

  楼继伟表示,根据全会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税制改革的方向是在保持宏观税负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职能作用。

  我国下一步将推进消费税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进一步发挥消费税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的调节力度。

  《决定》还提出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其中包括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下一步,房产税改革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

  加强中央事权支出责任

  《决定》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楼继伟分析,目前我国中央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一些应由中央负责的事务交给了地方,一些适宜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了较多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职责交叉重叠、共同管理事项较多。这种格局造成目前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占全国总支出的15%,地方实际支出占到85%。中央直接管理的事务太少,大量交给地方管理,又通过大量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地方,客观上会不同程度干预地方事权,地方也无动力做好本不适于地方承担的事务。

  改革的方向就是在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基础上,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减少委托事务,中央和地方按规定分担支出责任。

  清理已出台税收优惠

  据楼继伟透露,当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优惠政策过多过滥。据统计,已经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共有30项,还有一些正在申请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项目。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执法不严,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制造“税收洼地”,严重影响了国家税制规范和市场公平竞争,必须下大力气清理整顿。

  下一步,要清理已经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执行到期的应彻底终止不再延续,对未到期限的要明确政策终止的过渡期,对带有试点性质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应尽快转化为普惠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区域发展规划应与税收优惠政策脱钩,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严格禁止各种越权税收减免。

  预算改革防收过头税

  楼继伟介绍,改革的一大着眼点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预算编制和审查的重点由现在的收支平衡状态更多向支出预算和政策转变。这一重大转变将使税收不再是预算确定的任务,而是转为预期目标。预算审批重点转向支出政策,收入预算从约束性任务转向预期性,意味着更多强调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

  □对政府的影响

  清理财政“挂钩支出”

  或改变各部门“话事权”

  [原文]《决定》提出,要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

  [详解]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解释,目前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卫生、社保、计划生育7类挂钩支出,占到了全国财政支出的近五成,它们不可避免地造成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加大了政府统筹安排财力的难度。

  简单说来,“挂钩”指的就是硬性规定比例。例如教育部门,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这个目标花了近20年时间,汇聚几届努力,最终到2012年底才完成。自1993年以来,大的教育发展纲要性文件里都提及这一挂钩比例,而其他领域的情形也类似。一位财政部专家曾经在一次会议上倒苦水:“国库的钱怎么花,财政部其实没多大决定权。”

  “应该首先承认,在历史上一段时期,为了确保在上述几个方面的支出能够实现相关目标,这样的方式还是必要的。但这种挂钩事项,一定程度上把财政的职能肢解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向记者表示,“从财政综合部门来讲,这就缺乏一种综合协调分派的职能。在新形势下,财税部门首先要统筹财力,综合考虑财政资金要应用于哪些方面,上述几个方面也应该去更好地保障,但挂钩这种方式,在未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情况下可能不太合适。”

  这意味着,此次清理挂钩事项,将会改变各部门的“话事权”,增加财政部门在资金运用上的统筹决定权。

  “收支平衡”转向“支出预算”

  或有效解决年底突击花钱

  [原文]《决定》提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详解]年底冲刺式花钱的现象在各个部门都屡见不鲜。形成这种现象的一大动因在于年度预算的“年度性”。当面临花不完的预算被收回,甚至可能波及下年度预算总额的前景时,“突击花钱”乃是难以苛责的人性之常。

  楼继伟解释说,改革将把年度预算的控制重点从“收支平衡”转向“支出预算”,而为了保证这一点不造成赤字扩大,就必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用通俗的话解释起来就是,过去的预算控制是“按计划收,按计划花,当年内必须平衡”,而改革后的预算控制将着重在“花多少、怎么花”上,平衡将不仅仅在一年内,而是在三年、五年甚至更长期中实现。

  这将同时降低各部门在年底把钱突击花完的压力和动力,如能辅以更加严密和有效的预算支出监管,或能有效解决“年底突击花钱”这一顽疾。财税专家认为,从财政入手的干预,对于矫正政府和各部门的各种行为失范都是根本性的。据人民网[微博]

  □对百姓的影响

  个税改革

  富人税负或有所增加

  [原文]《决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详解]“个税改革现阶段越来越迫切,是因为很多人的收入越来越多元化。一般工薪阶层的工资收入所得由单位代扣代缴,个税差不多都收上来了。而高收入者除了工资外,还有房产租赁、股息红利等收入,征管难度较大。这不利于收入公平分配。”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

  在个税上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除了能避免税收流失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纳税人的生活负担进行差别化扣除,进一步体现公平的原则。

  目前,我国个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约6%,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指标多在30%以上。个税改革后,富人阶层的税负可能有所增加,这符合《决定》中“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方向。

  消费税调整

  “三高”商品将被征税

  [原文]《决定》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详解]目前,我国对烟、酒、化妆品和游艇等14类商品征收消费税。这些商品大致可分为三类:奢侈性消费品、影响生态环境的商品和对健康有害的商品。随着经济发展,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不断调整。最近一次调整中,就把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从税目中移除,而把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等纳入。

  时至今日,不少专家提出,很多普通化妆品,已经从“奢侈品”变成大众消费品,应该从消费税税目中剔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一些污染较重的商品如电池和近两年兴起的奢侈消费品如私人飞机,应该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增加其税负,进一步引导居民的消费方向。

  房地产税立法

  对投机住房征高税收

  [原文]《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详解]“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各方的分歧非常大。不管最终定出的方案如何,在制定环节理应通过立法集思广益,在社会上形成改革的共识。”张斌认为。

  具体到房地产税的改革方向,贾康指出,房地产税其实是一个综合概念,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未来完善房地产税应立足于“公平土地税负,强化保有环节”,在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之外,还应下调过高的住房用地税负,简并流转交易环节税费,重点发展保有环节房地产税,对投机性住房实行高度超额累进税率。据新华社京华时报制图吴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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