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货后的保修期如何计算?
去年4月份,小刘在某电器城购买了一台冰箱。没想到一个多月冰箱就出了故障,无法使用。于是,小刘到电器城讨说法,让他觉得庆幸的是电器城爽快地为他更换了新冰箱,并填写了换货单。新冰箱用了11个月,又发生了故障。在维修过程中,厂家以冰箱超过1年的保修期为由,要向小刘收取维修费700元。小刘觉得这钱花得冤,不知道换货后的保修期到底应该怎么计算,于是,他来到司法所进行咨询。
丰台区王佐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听了小刘讲述的情况,为他进行了解答。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据此,小刘冰箱的三包期应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起算。小刘可以向厂家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换货时间并请求退还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