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鲁晋五省市实现ETC联网不停车通行
原标题:京津冀鲁晋实现ETC互通
昨天(12月31日)起,高速不停车收费系统实现“京津冀区域”与山东、山西联网运行。五省市的ETC客户可在以上五省市范围内实现不停车通行,由系统后台完成通行费的跨省(市)结算。
由于电子收费应用较早,部分号段速通卡(编号开头为11010808、11010745)以及对应的电子标签(编号开头为11010747、11010808、11010909)仅支持在京津冀使用。用户可更换全新电子标签和速通卡,完成升级,升级后以及上述号段之外的用户可正常通行五省市全部联网区域。
速通公司介绍,将通过短信通知、电话预约等方式为上述速通卡用户提供免费升级服务。用户也可通过以旧换新优惠活动更换全新电子标签和速通卡,完成升级。升级的同时,将按照区域联网规则要求,实现用户车辆牌号、车辆所有人与用户卡的绑定。
运输部介绍,力争在“十二五”末实现全国联网。
测算分析表明,1条ETC收费车道相当于4至6条人工收费车道的通行能力,市现有的412条ETC收费车道,使路网收费处理能力每小时增加24万辆,明显提升了收费站的通行能力,有效缓解拥堵,与人工收费车道相比,单车通过ETC车道的平均延误减少58秒,年至2013年,所有ETC用户总延误减少约890.56万小时。
1 哪些号段需升级?
速通卡(货车除外)
11010808XXXXXXX
11010745XXXXXXXX
电子标签(货车除外)
11010747XXXXXXXX
11010808XXXXXXXX
11010909XXXXXXXX
(需速通卡及电子标签为速通公司系统可识别为发行状态、外观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升级预约电话:010-96011
网址:www.bjetc.cn
2 办理升级需哪些材料?
非联名卡
携速通卡及电子标签驾车前往速通公司指定营业厅办理
情况1:原开户人与车辆所有人一致的,单位用户同时携带车辆所有人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用户同时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情况2:不一致的,携原开户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原单位介绍信:单位用户同时携带车辆所有人介绍信,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用户同时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联名卡
开户人与车辆所有人一致的联名卡用户携电子标签和速通卡前往速通公司指定营业厅办理。
情况1:单位用户携带车辆所有人介绍信;加盖公章的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情况2:个人用户携带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升级流程是什么?
携速通卡、电子标签及相关手续,驾驶拟办理升级车辆前往营业厅现场升级,并在检测合格后将速通卡和电子标签外观进行标识,再次免费安装。如出现银行联名速通卡升级失败,须到开户银行换新版速通卡。只有速通卡没有电子标签暂时不能办理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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