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政策:安全性能故障 可退换汽车
或许你曾因问题而无门,或许你曾为一些维修方面“扯皮”的事而感到糟心。如今,汽车“三包”要来了,它将成为消费者维权时有力的武器。可是,哪些情况属于汽车“三包”的范畴呢?我们特别邀请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马艺宾律师,结合三个经典案例,告诉你汽车“三包”执行后,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是可以要求退换车的。
上路故障指示灯一直亮着,屡修无效
案例:去年9月,王女士买了辆豪华品牌的中级车,第一天上路,故障灯就开始报警,随后,该故障三天两头出现。系统复位、升级软件……几乎能试的都试了,前后共维修了八次,依然查不出原因。同年12月,厂家技术人员载入原厂重新设计的程序系统后,故障灯暂时熄灭。然而,当天却出现新毛病——车辆上锁声音由“嘀嘀嘀”声变成“嗡嗡嗡”的刺耳声,次日再送修。几近崩溃的王女士要求退车,遭到车企的拒绝。
律师说法:今年10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汽车“三包”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的家用汽车产品。王女士的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同一质量问题,即故障灯,累计修理超过了5次,同时因产品质量问题多次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了35日,已符合换车条件,所以王女士可以向销售汽车的申请更换汽车。
延伸说明:请注意,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除了可以凭三包凭证进行修理,而且费用还得是全免的,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同时,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你可以要求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费用补偿。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应当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
开车半年出现爆震,要换车被拒
案例:去年8月,孙先生在某品牌看中了一款,在1.4万元现金优惠的诱惑下,孙先生出手了。虽然此前对爆震现象略有所闻,但孙先生从未想过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今年2月,孙先生行驶里程才公里的爱车,转速达到1~2200rpm时,加油就会听到明显的“哒哒哒”声,当他第一次听到这种异响时,就知道自己的车摊上了“爆震”这个难缠的毛病。此后他就陷入了不断的纠结和烦恼中,孙先生多次要求换车,但仍被拒绝。
律师说法: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此期间,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如果在此期间,车辆、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
即便以上情况都没有发生,但车辆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也可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
延伸说明:当然,有一种情况除外,如果在购车时,销售者已经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你车辆存在瑕疵,若你坚持购买,此后出现的,就等于自动放弃汽车三包,销售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
才开两天却因尾气超标没法上牌,悬而未决
案例:曹先生在去年9月购买了一辆,上牌时却被告知因一氧化氮超标无法上牌,这让曹先生很烦恼。“挂着国家排放合格标准的,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不是车的质量有问题呢?”曹先生决定讨个说法。此后,曹先生两次前往处要求退车均遭拒,认为曹先生的车子已经开了200公里才去上牌,尾气超标可能是积炭或油品问题所致,只答应对汽车调试和维修,以便符合检测要求。在再次检测中,汽车尾气仍旧超标,此事悬而未决。
律师说法:今年10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汽车“三包”,对生产者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曹先生的因尾气超标无法上牌造成汽车不能正常使用,将不符合国家的汽车销售给曹先生,导致曹先生不能实现上牌上路自用的目的,曹先生有权解除与之间的购车合同。
延伸说明:汽车尾气不符合出厂条件,消费者有权解除购车合同。但是,如果是车内空气质量,就没有这个待遇了。汽车三包规定只针对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等影响车辆性能的核心部分,并没有将车内空气污染纳入三包范围。因此,消费者只能通过专业检测机构来证实甲醛超标,并能够提供具体数据,以此向厂家提出换车要求。不过,这已经偏离了“三包”的范围,只能寄希望于厂家本着为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处理,消费者才能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
上一篇: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已获批 汽车板块来电 下一篇:大气"国十条"发布 严控北上广汽车保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