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媒:孔庆东被罚警示“自媒体”时代的骂战
中新网5月13日电 美国《侨报》10日刊文指出,北大教授孔庆东微博骂人被罚事件应该成为所有网络用户的警示,在“自媒体”时代,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每个网民都应以一己之力净化微博文化,维护网络文明。微博对丰富社会的精神生活具有积极意义,但应该避免微博成为泄私愤的空间。
文章摘编如下:
“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北大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一句口舌之快,结果却被网民告上法庭。近日,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人民币,下同)、给付公证费1000元。
相信很多人对这起微博骂人事件记忆犹新去年5月6日,孔庆东发表博文《立春过后是立夏》,其中有一首七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对该博文提出意见,称孔的七律“格律不对……好歹孤仄孤平不该犯”。没想到惹来孔的不满,在回复中称对方“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
原本十分正常的文化探讨,却换来孔庆东明显含有侮辱性的语言,通过网络转发传播,构成了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此番,法院判决孔庆东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等,无疑是在维护网民权益, 捍卫法规尊严。
此案的判决,具有标志意义。近年随着博客、微博兴起,在网上公然骂人者何其多哉?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两家知名企业的高管在微博上以狗互称,一个骂对方是“狗”,另一个则说“爷赏你一根骨头”,网上打完骂仗,网下又打官司互告侵权。
用微博掀起骂战的名人和明星还有很多,普通微博主骂人的例子同样不胜枚举。
但愿孔庆东微博骂人被罚,能给他们带来一些警示:任何人的网络发言若侵害了他人权利,都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尤其是,名人和明星的微博拥有大量粉丝,是一种强势“自媒体”,足以带动成千上万人的情绪,形成一股巨大声势,加剧侵权行为的后果和影响范围,必须要比一般人承担更多、更严格的责任。
事实上,即便抛开孔庆东被罚的判例不谈,微博用户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也应在合理的限度之内“自由”,懂得基本的尊重。但愿从孔庆东被罚开始,每个网民都能以一己之力净化微博文化,维护网络文明。微博对丰富社会的精神生活具有积极意义,每个网民都应该维护它,避免微博成为泄私愤的空间,否则,人人都有可能被中伤。(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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