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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东微博骂人”案原告:我告孔庆东这一年

  2013年5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微博上骂人的孔庆东败诉,要求其向关凯元书面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00元。

  关凯元,新浪微博“rushiwolai2012”,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2010级学生。这个1990年出生的广西男孩,最近因状告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被推到了公众视野。

  事情起于一条评论

  “我评价他格律不对 他能扯到狗汉奸”

  2012年5月6日,孔庆东在自己的新浪实名认证加V微博“孔庆东V”上发表一首诗《立春过后是立夏》。

  曾获得过2010年北京大学生人文知识竞赛一等奖的关凯元对这首诗歌给出了自己的评价,认为“诗已经不错,可确实格律不对,就算不严格按照古人韵部,好歹孤仄孤平不该犯。”

  “你不要装作懂格律好不好?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连原诗都没看,你就是个狗汉奸,你当我不知道啊!你懂你妈的什么孤平?我看你妈又孤又平!”5分钟后,关凯元的微博上出现了这样一条评论,其来源显示“孔庆东V”。

  “他的粉丝有两百多万,这么多人看到了,别人都知道我是被骂的人怎么办?虽然没什么人认识我,但我以后还要用这个账号,怎么办?”微博上粉丝和关注都不是很多的关凯元感觉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

  “我就因为认可他有水平,所以去关注他。我认可孔庆东是一个水平不错的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什么都好。”关凯元称自己在高中时期就知道孔庆东,知道他的作文选,并且了解北京的教科书有他的批注。

  “你认为我是汉奸,那你举证我是汉奸。这是神逻辑!我评价他格律不对,他能扯到狗汉奸。孔庆东作为知名学者,在网上非但不带头使用文明用语、理性交流,反而公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严重损害了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名誉权,伤害了我本欲之交流思想的感情。”关凯元决定起诉孔庆东,他认为自己有点好打抱不平,嫉恶如仇,有着正义的追求,想要借法律的思想做一些利人利己的事情。

  “是我选择了法律,而不是法律选择了我。我看到这个回复的时候,就在想是不是有必要去告他。”关凯元认为这件事虽是偶然的,却为他实践法律提供了一个机会。

  要打官司谈何容易

  200公里往返十几次 奔波4个月才被立案

  诉讼程序的复杂让关凯元着实头疼,专业课老师成了他首先求助的对象。

  “上民事诉讼法专业课的时候,关凯元比较好学,比别人思考的事情要多,他经常向我提问题。”关凯元的民事诉讼法授课教师孙老师告诉记者,那段时间,关凯元一直追着他和系里其他老师咨询关于民事诉讼的问题:怎么立案,怎么保存证据,事情是真的还是假的。孙老师告诉关凯元,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要保留相关的证据。

  “作为一个老师,我能够理解关凯元的做法。”孙老师分析说,学法律的孩子主动维护权益的欲望,比其他专业的学生要强烈一些。他也鼓励学生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被侵犯的权益,这也是法律专业学生需要培养的精神。

  2012年5月底,关凯元向海淀区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

  “当时能不能立案都难确定,没说不予受理,也没说立案,可收了材料就没信儿了。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立案审查是7天,而到了6月中旬,法官和我说正在协商。从6月到9月,隔了一个暑假,一直等了4个月。”这中间,关凯元不断为自己的案子奔走,还向有关部门反映过立案艰难的情况。

  “7天,多少个7天?法院收了我的材料,没有给我任何收据,也没盖章也没签字,就让我回去等电话。可收了我材料,又不理我,怎么证明我交了材料呢?”提交材料的过程中,已经向老师“取经”的关凯元对自己的维权过程进行了留证,直到2012年10月底,此案才真正立案。

  第一次打官司,不仅对提交材料的繁琐程序“找不着北”,空间上的距离也成为关凯元要克服的困难之一。

  “法院是9点上班,11点半下班,为了争取时间,我一大早就要从床上爬起来。”立案、开庭、缴纳诉讼费、提交证据材料、拿传票……在过去的一年,关凯元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涿州校区到北京海淀区法院,来来回回跑了十几次。“先要花20元打黑车到涿州市区,再乘坐跨省公交到北京六里桥客运站,然后转车到海淀区法院。开庭时候,还要跑到位于西北五环外的山后法庭。”

  “权利不是等来的,而是争取来的!”十几次往返,每次都是近200公里的路程。2012年11月22日,关凯元终于拿到了传票。关凯元说,孔庆东从始至终都没有出现,也没有和他直接沟通过。

  网络ID是否具有名誉权?

  法院认定关凯元名誉权受到侵犯

  除了立案难,奔波苦外,有关网络ID是否具有名誉权,是关凯元遭遇的另一个难题。

  关凯元并没有去请律师,而是选择自己代理。学习法律专业的他,平时还喜好研究哲学,是多个哲学论坛和贴吧的活跃人士。“微博是不是你”、“网络ID是不是具有名誉权”、“微博回复是否为孔庆东本人”……网络的虚幻让身份认证成为此案一再争辩的焦点。

  “关凯元未能证实新浪微博昵称‘rushiwolai2012’是其本人注册使用的,即新浪微博昵称‘rushiwolai2012’并非关凯元本人。”孔庆东的代理律师杜文锋始终认为关凯元不具备诉讼主体的资格,对于一审判决,杜律师认为是法律适用不当,原被告诉讼主体及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目前已经着手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孔庆东的代理人称经过查询微博内容,并没有该评论,而《立春过后是立夏》这个博文也不存在。rushiwolai2012这个ID只有一个,就是我,即便孔庆东不认识我,他也侵权了。”关凯元说,直到最后一次庭审,法院从新浪获取的证据表明,“孔庆东V”确实发表过相关言论。

  “说我的关注度没有那么高就可以被骂吗?就好比你打了人,这个人当时没发现受伤,但如果以后出现后遗症你都不负责吗?”为了证明自己受到侮辱性言论伤害,关凯元还对被孔庆东删除的评论内容的截图进行了公证。

  法院一审认为,因孔庆东使用“孔庆东V”在公开浏览的新浪微博回复“rushiwolai2012”的关凯元时,语言内容明显含有对对方的侮辱性言论,且该种不当言论通过公共互联网传播至浏览该回复的其他用户;该回复又经其他网友转发,造成不当言论的继续传播。该种不当言论的公开传播造成知悉关凯元即“rushiwolai2012”的个体对关凯元社会评价的降低。因此孔庆东在微博上的不当言论已经造成对关凯元名誉权的侵犯。

  “我不是炒作”

  用法律改变“文化人”出口成脏

  “我说得很明白,有谁放着科研资金不拿去打官司,或者不为奖学金奋斗?再说我被迫多次旷课,也没人支持。”对于网络上说关凯元利用此事对自己进行炒作,他这样解释。

  5月8日,案件宣判后,关凯元在微博上发布“神马都是浮云,其实我想说:人们只看你结果的灿烂,而不问你经过的黑暗。”

  此前,孔庆东多次在网络上爆粗口,骂网友名人骂记者。前《南方人物周刊》记者曹林华向孔庆东约访被其用三句粗话拒绝,而后孔庆东通过微博炫耀粗话,引起舆论哗然,不少网友要求北京大学解聘这样的“骂人教授。”“有些贴着文化标签的人想说啥说啥,出口成脏。那我就拿起法律的武器,改变一下,促进一下。”“现实生活真的和课本上不一样,不去经历,怎么知道?这次经历对我来说是一次活生生的司法实践,很多东西是课堂上学不到的。”事实上,关凯元的民事诉讼法课程也取得了90多的高分。

  经历了立案、庭审的艰辛,关凯元一审胜诉,但他对法院判决赔礼道歉的方式并不满意:“你在微博上骂我,那就在微博上跟我道歉,书面道歉是什么意思呢?”他告诉记者会坚持要求孔庆东在微博上道歉。(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