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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东将就微博骂人案上诉 被告称陪他打官司

  昨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就“微博骂网友案”准备提起上诉。孔庆东在个人微博里表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对于这种“轻微的言语冲突”,关凯元以此兴诉、恶意缠诉,另有用心。对此,原告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学生关凯元昨天对南都记者称,当初起诉孔庆东只是对事不对人,并不是想炒作,如果孔庆东坚持上诉,自己“只能陪他打官司”。

  关一度打算上诉 孔先行动

  事情起于孔庆东在微博上辱骂关凯元“你就是个狗汉奸”。2012年5月6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发表了《立春过后是立夏》博文。文章发出后,关凯元对博文中的七律提出了意见,认为格律不对。对此,孔庆东在微博上回复,“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

  沟通未果后,关凯元以名誉权受侵将孔庆东诉之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孔庆东专门就此发布微博道歉,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250元,承担因诉讼所造成的交通费、复印费等。

  今年4月,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孔庆东在判决生效七日内,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对此,关凯元认为,“在哪骂的就该在哪道歉”。他曾对媒体表示,孔庆东既然是在微博上造成的侵害,就应该在微博上做出弥补,为此一度打算上诉。

  上诉状质疑原告动机

  没想到,孔庆东率先公开了上诉请求。5月19日,网友“没羽箭张清微博”发布长微博说,其受当事人孔庆东委托,现将孔庆东关于关凯元诉其名誉侵权一案的民事上诉状公布。

  孔庆东随后在微博上转发了这条微博。根据上诉状的内容,孔庆东提出上诉的理由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上诉状中,作者还质疑原告的动机,认为如果不是为了炒作成名就是“企图败坏和贬损孔庆东的名誉”,并称“一审判决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原告)这种恶劣行为的认可”,“这样的判决还有没有起码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本来为了消除误会决定放弃上诉了。”关凯元昨天对南都记者表示,自己当初起诉孔庆东主要是“对事不对人”,自己一度想上诉是对一审结果并不十分满意,但选择放弃上诉是想表明自己既不是受人指使,也不想炒作。

  北京市一中院未公开回应是否收到孔庆东的上诉状。然而,孔庆东将上诉的消息公开,无异于又将事情向前推了一把。“现在不是我不依不饶,如果他要上诉,那只能陪他打官司。”关凯元表示。

  南都记者 张东锋

  作者:张东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