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县官方:台湾籍女子被炸死系丈夫报复泄愤
中新社梅州4月20日电(杨草原 唐林珍)广东梅县县委、县政府20日通报称,19日发生在梅县法庭的命案,初步认定系犯罪嫌疑人吴庆春不同意受害人、台湾籍女子叶利芬提出的离婚要求,并对叶利芬心生怨恨遂进行报复泄愤。
19日15时20分左右,梅县法院审理原告叶利芬与被告吴庆春(梅县当地人)离婚案。闭庭后,在叶利芬对开庭笔录签名过程中,吴庆春突然向旁听席丢出一颗点燃的自制爆炸物,接着又趁现场混乱之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在叶利芬的胸部、腹部等连续猛刺数刀,随后,吴庆春又在叶利芬身旁引爆另一自制爆炸物,叶利芬当场死亡,叶利芬的姐姐叶利珍受轻伤。
梅县警方20日通报称,经审讯,吴庆春初步交代,今年47岁的他与48岁的叶利芬两人都是再婚,叶利芬原本是梅州市梅江区人。25年前,两人认识并产生暧昧关系,吴庆春因此和前妻离婚。吴庆春离婚后,叶利芬嫁往台湾取得台湾籍,商量挣钱回来还清债务后与吴结婚。期间,吴庆春与另一女子同居。叶利芬在丈夫去世后,于2010年底回到梅州,并于2011年初与吴庆春登记结婚。婚后叶利芬又返回台湾,半年后提出与吴庆春离婚。吴庆春心生怨恨,不同意离婚。
梅县警方还介绍说,2013年春节,吴庆春用鞭炮火药和薄不锈钢管自制成爆炸物,决心报复叶利芬。4月18日晚,吴庆春携带三瓶汽油及自制爆炸物、水果刀到叶利芬二姐家附近守候,预谋报复未果。4月19日,梅县法院开庭审理二人的离婚案。吴庆春将准备好的自制爆炸物、水果刀装在手提袋中,安检时发出警报,他从手提袋中拿出一小束铁线上交安检人员,混过安检,进入法庭实施报复行为。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19日15时20分左右,梅县法院审理原告叶利芬与被告吴庆春(梅县当地人)离婚案。闭庭后,在叶利芬对开庭笔录签名过程中,吴庆春突然向旁听席丢出一颗点燃的自制爆炸物,接着又趁现场混乱之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在叶利芬的胸部、腹部等连续猛刺数刀,随后,吴庆春又在叶利芬身旁引爆另一自制爆炸物,叶利芬当场死亡,叶利芬的姐姐叶利珍受轻伤。
梅县警方20日通报称,经审讯,吴庆春初步交代,今年47岁的他与48岁的叶利芬两人都是再婚,叶利芬原本是梅州市梅江区人。25年前,两人认识并产生暧昧关系,吴庆春因此和前妻离婚。吴庆春离婚后,叶利芬嫁往台湾取得台湾籍,商量挣钱回来还清债务后与吴结婚。期间,吴庆春与另一女子同居。叶利芬在丈夫去世后,于2010年底回到梅州,并于2011年初与吴庆春登记结婚。婚后叶利芬又返回台湾,半年后提出与吴庆春离婚。吴庆春心生怨恨,不同意离婚。
梅县警方还介绍说,2013年春节,吴庆春用鞭炮火药和薄不锈钢管自制成爆炸物,决心报复叶利芬。4月18日晚,吴庆春携带三瓶汽油及自制爆炸物、水果刀到叶利芬二姐家附近守候,预谋报复未果。4月19日,梅县法院开庭审理二人的离婚案。吴庆春将准备好的自制爆炸物、水果刀装在手提袋中,安检时发出警报,他从手提袋中拿出一小束铁线上交安检人员,混过安检,进入法庭实施报复行为。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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