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性奴案续:17岁少女疑卖处筹钱救重病爷爷
原标题[当事少女疑为“卖春”回避作证]
女子韩某(圆圈处)逃出拘禁之地,万科第五园的视频监控保留了当时的录像,显示该女子并未裸体。
深圳特区报记者 马彦 文/图
《女子遭拘禁强奸 咬开笼子赤裸逃生》 后续
警方仍将追究男子陈某刑事责任
龙岗万科第五园囚禁强奸少女案还有更多的情况,本报记者昨日从多方获悉,当事少女韩某疑为“卖春”结识陈某,逃出囚禁后报警称遭强奸,疑犯归案后却不肯继续作证。警方仍将追究嫌疑人陈某非法拘禁等相关刑事责任。
传言 少女骗男子10万 警方 陈某2万元买“处”
网络传言,17岁女孩韩某骗了陈某10万元,陈某报复,一气之下将该女子关进了铁笼子。许多读者对此将信将疑。
经本报记者调查,3月12日,嫌疑人陈某在贵阳被警方抓获后曾供述,韩某在网上发帖,声称“家境贫困爷爷重病,急需2万元医药费,愿意把自己的 第一次献给好心人”。陈某表示愿意出2万元钱,但韩某也要兑现承诺。两人协商妥当,陈某买机票把韩某接到深圳,支付了机票款和现金9000元,并承诺事后 支付余款。
后来,疑因不堪性虐待,韩某反悔。韩某报警时称遭到非法拘禁和强奸,陈某在她脖子上戴了一个项圈,又把项圈拴在墙上。她收了陈某的钱,随手放在包里,但逃走后发现钱并不在包里。
对于涉案的种种细节,两人的说法多处不一致,警方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传言 咬开狗笼裸体出逃 警方 挣脱手铐受轻微伤
此案曝光后广受关注,传言沸沸扬扬,有网友称:受害女子被囚禁在狗笼里,女子咬开狗笼逃生,从房间跑出来时身上只披着一条围巾,手上锁着铁链,嘴里不停有血流出,牙齿崩掉了几颗。
记者多方求证了解到,2月26日晚,17岁少女韩某从福建乘飞机到达深圳,男子陈某亲自接机,两人住进万科第五园某栋102房。之后两天里,陈某热衷于性虐游戏,将赤裸的韩某戴上手铐,装进布袋子里吊了起来。
2月28日下午,陈某外出。韩某在布袋中挣扎,最终吊环松脱,然后她钻出布袋,拧断了手铐,穿上自己的卫衣,裸露着双腿,开门逃走。手铐虽然是金属制品,但并不坚固,未造成明显伤痕。经法医鉴定,韩某全身轻微伤。
传言 陈某以性虐游戏招揽顾客 警方 正在查证
一则去年的新浪微博称:陈某组织几名女子以性虐游戏招揽全国的顾客,每次获利2000元,因分赃不均被告发,警方曾进行调查。
据本报记者了解,2012年6月13日,龙岗公安分局对陈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理由是:“从2012年3月开始,违法人员陈某通过网上中介认识年轻女子,并用SM器具对见面的女子进行猥亵。”
当时,陈某与3名女子在万科第五园的出租屋中有淫乱行为,其中1名女子出于嫉妒心理向警方举报,坂田派出所民警予以查处。起初,警方欲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陈某提出他给过女子钱,其行为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
陈某曾留学日本,近年在罗湖区经营一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涉足法律事务,陈某本人也熟悉法律。被警方治安处罚后,陈某以龙岗警方办错案为由 要求赔偿,并向法院起诉,一审判决警方胜诉。陈某不服继续上诉,法院于今年2月26日二审开庭,判决结果尚未公布。当天走出法院,陈某即前往机场迎接韩 某。
目前,龙岗警方仍在继续追查陈某是否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
传言 陈某假冒律师 警方 陈某非律师,仅查获假身份证
据了解,2月28日下午5时,韩某逃脱,陈某当时外出,使用手机通过家中的网络摄像头发现情况有变,便开始逃跑。
逃跑时,陈某随身携带了100万元现金,首先逃到广西,途中每天更换一个地方,时刻关注着新闻媒体的报道。由于感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十分危险, 他在广西购买了一辆骐达小汽车,驾车逃向贵阳。在他入住酒店不久,被贵阳警方抓获。警方当场搜获多张身份证,身份证均使用陈某本人的头像。
经司法部门核查,陈某并非注册律师,未发现其使用律师证。
面对警方,陈某坚称自己与韩某之间是交易行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韩某报警后,警方发现她持有一张刘姓女子的假身份证,因其年龄未满18周岁,警方未予执行拘留,韩某在报案后离开深圳。得知陈某被抓,韩某不肯再度配合警方作证。
有法律专业人士认为,韩某拒不作证,陈某的强奸罪名恐将难以成立,但警方仍然可以追究陈某涉嫌非法拘禁等相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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