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黄少兰、记者朱超报道:12月24日,记者获悉,近日,南昌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一起“90后”少年抢劫、强奸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1万元。
今年刚满20周岁的王某是山东人,从小单亲家庭的他和父亲生活长大,但生活处境较差。于是王某决定来到南昌找寻多年未见面的母亲寻求物质上的帮助。来到南昌后,王某没有找到的母亲,由于身上所带钱不够,导致其无法回山东老家。身处窘境的王某并没有想以自身能力去赚取路费,却动起了歪脑筋。之后,王某来到青山湖区湖坊镇某村,决定找寻单身女性下手。某日,王某见一单身女性张某,便尾随其后,来到张某家中,以胁迫的手段劫得人民币200元以及小灵通一部。王某见张某家中仅有一人,又起色心,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之后逃离现场。
2013年10月16日,王某被民警从山东省未成年人犯管教所押解回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