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近年终岁尾,一些黑烟花爆竹加工点和销售点开始活跃起来。记者昨日从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获悉,我市某高校大学生日前在聚会时,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右眼被炸残。采访中,法律人士建议该生及家长可依法向烟花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索赔。
昨日,在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眼科,记者看到了在连某高校大学生小杨。据介绍,周五晚上他们几个大学同学聚会时,一个同学为了助兴买来几件烟花爆竹。大家在燃放过程中,一枚烟花爆炸将他右眼炸伤。经学校附近某医院连夜急救后,周六下午又转入该院。中山医院眼科副教授牟晓燕告诉记者,“小杨的这只眼睛肯定残疾了。孩子太年轻了,为了他的将来着想,我们将采取保守方式治疗,尽量不摘除眼球”。记者了解到,整个治疗和后续的美容治疗费用将高达十几万元。小杨的父母是普通工薪阶层,这场飞来横祸带给家庭的负担着实不轻。
大连利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安佳告诉记者,目前是我市烟花禁售期,无论小杨购买的烟花是否为合格产品,商家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小杨受到的伤害予以相应的赔偿,“当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杨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记者 江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