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婷婷)长城牌电热毯、中华牌香烟、天安门牌水果……目前,以我国重点文物名称命名的商品五花八门。北京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在与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时透露,我国文物的知识产权保护较为薄弱,滥用文化遗产名称等问题比较普遍,相关保护法规和机制有待完善。
文化遗产名称滥用严重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互联网上搜索发现,我国不少重点文化遗产的名称已经被广泛使用到了多个行业里。输入“长城牌”后,网上立刻出现了几十个以长城命名的名牌,产品虽然五花八门,但却都打起了“长城牌”的名号。其中,不仅有较大型的机械产品如长城牌汽车,还有与之相配套的汽车保养产品如长城牌润滑油、长城牌防冻液,不少建材产品也用长城牌命名,如长城牌不锈钢管、长城牌建材等。此外,还有长城牌电视、长城牌相机、长城牌电热毯等多个家用电器类产品。而使用频率最高的是食品和药品类,如长城牌雪茄、长城牌红酒、长城牌午餐肉、长城牌罐头、长城牌药物等。
据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文物的知识产权保护较为薄弱,相关保护法规和机制尚有待完善。在利用过程中滥用文化遗产名称、不合理使用文物等损毁文化遗产、侵害文物知识产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还存在文物价值市场化、过度利用、重经济轻保护、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等不良倾向。
文物单位占用情况依然严重
目前,北京地区共有依法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840处。近年来,在保护利用过程中,本市加大了对不合理占用文物建筑的腾退力度,搬迁不合理占用文物建筑单位880余个。2013年,截至目前本市已完成31个市属文物保护项目的资金安排。与此同时,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不合理占用情况依然严重。有些院落住满了居民,私搭乱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