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一亿元遗产:北大称是公益捐赠
国学大师季羡林逝世已近4年,然其身后事却迟迟未了。针对季羡林先生价值连城的珍贵遗产之归属,季羡林的独子季承将北京大学告上了法庭。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就此案进行了庭前谈话,除季承和北大外,还增加了一个案外人季羡林外孙的代理人。
谈话亮点
北大答辩状首度表明态度
由于庭前谈话程序不是法定公开的审判程序,因此昨天的谈话仅允许当事人参与。在谈话开始前,记者在走廊里见到了三方的律师。
昨天,北大首度表明态度,递交了一份答辩状。据季承的律师卞宜民介绍,在整个庭前谈话的过程中,北大也都是围绕该答辩状发表意见。
北大指出,季老对北大的捐赠并非私人间的馈赠,而是一项经过深思熟虑的公益捐赠。
北大认为,季老的这项公益捐赠,关系到其声誉和
学术事业能否在他的身后得以延续,关系到北大对国家和学术界的责任,以季老光明磊落的性格,如果生前有撤销捐赠的意思,必会正式向北大提出撤销《捐赠协议》的明确书面文件,并且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学术界作出说明。
外孙打“代位继承权”官司
在昨天的庭前谈话中,除了有季承和北大的律师外,还有季羡林的外孙、季承外甥何巍的律师。
在庭前谈话前,何巍的律师李继泉向记者证实,一个月前,何巍就继承权的归属问题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已经收下诉讼材料,但目前是否立案,还没有答复。
李继泉律师不愿将起诉书展示给记者,但其表示,何巍的母亲季宛如是季羡林的女儿,但她早于父母去世,因此何巍作为季宛如的独生儿子,拥有“代位继承权”,即其可代替母亲继承季羡林夫妇的遗产。因此,何巍一方认为,就季家的财产,其与季承一样,享有一半的继承权。
李继泉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季羡林夫人先于季羡林去世,因此季羡林之前“捐赠”时,其实处分了一部分并不属于其的财产。同时,现在季承向北大打官司,所争夺的财产,也有一半是属于何巍的。
李继泉律师说,事实上,早在2009年季羡林过世时,何巍就曾试图与季承达成协议,而且考虑到季羡林和季承的名声,一直都很低调,由于双方迟迟不能达成一致,不得已才起诉到法院。
他说,此次庭前谈话,他们是应法院的要求参与的,在谈话中,他们主要是要求法院追加何巍为共同原告人,向北大打财产官司。
北大要求一中院先中止审理
季承的律师卞宜民告诉记者,昨天的庭前谈话,北大以何巍在海淀法院起诉为由,要求市一中院先行中止审理,待海淀法院对继承权案件作出判决后,再重新启动案件审理。
对此,卞宜民认为,这是北大在无理拖延诉讼。卞宜民称,2001年7月6日,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2008年12月5日,季羡林曾书嘱声明“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12月6日又写下书面文字称“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卞宜民表示,既然季羡林已经全权将财产的处分权交给了季承,因此关于捐赠的物品,北京大学只需与季承交涉,至于何巍的问题,那属于季家的家务事,与北大没有任何关系,北大也没有理由以此要求中止审理。
“季承老先生昨天刚刚过了78岁的生日”,卞宜民认为,虽然先析产还是先返还,表面上看结果似乎没有太大不同,但是如果还没有从北大取回文物,家庭内部就纷争不断的话,无疑对年事已高的季承最为不利。
至于何巍提出的追加为共同原告人的要求,卞宜民认为,首先何巍尚未被追加为共同原告人,就参与了庭前谈话,这在程序上有待商榷。另外,季羡林的手书遗嘱,已经明确由季承来全权处理所有事务、事物,因此何巍所能分得的财产并非1/2而是1/6。
据了解,昨天法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表态称将向海淀法院了解上述案件的立案情况,并将双方的举证期限延长到了5月31日。
案情回放
涉案物品市值达到一亿元
2012年8月初,季承向市一中院递交了起诉材料。季承在起诉书中称,2001年7月6日,他的父亲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约定将14类藏书、手稿、古今字画等珍贵文物分批捐赠。其中,协议第10条约定,双方“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两份,赠与人和受赠人签字后生效”。然而,双方至今未办理交接。
季承说,2008年12月5日,季羡林曾书嘱声明,“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同年12月6日又书嘱称,“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北京大学于2009年1月13日向季羡林及他本人报告了保存文物清点数共577件,其中古字画207幅。
季承说,2009年7月11日,先父季羡林逝世。他一直向北京大学追返上述存物,但因领导换届等原因,北京大学至今未予原物返还。因此,他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北京大学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清点保管的季羡林文物、字画共577件,并要求北京大学承担案件诉讼费。据初步估算,涉案物品市值达到一亿元。
庭前谈话焦点
昨天,北大提出季承的起诉存在三大问题:
季承的主体资格问题,季老的另一继承人何巍(季羡林外孙)已经就继承权问题在海淀法院对季承提出起诉,在案件没有判决结果之前,季承的继承权不能明晰。
季承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够明确,季承要求北大返还577件文物和字画,但未具体列明,不符合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明确的要求。
季承主张《捐赠协议》已经撤销的主张不能成立,从法律上判定,季老未有过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
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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