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营9月25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马霞) 9月11日,东营某公司一辆载有一百多万现金的汽车在路口等红灯时,突然冲进两名手持匕首的蒙面男子,采取暴力手段,将车内一百多万现金抢走。日前,这起特大抢劫案件被东营公安分局成功侦破。原来,该公司两名司机在获悉单位要提款发工资的消息后,做起了“内贼”,伙同他人策划并实施了这起抢劫案件。
9月11日上午9时许,东营市某公司会计小吴(化名)与司机门某某以及跟车上班的职工小孙(化名)三人来到济南路一家银行,按照公司事先向银行的报款计划取现金103.6万元,并将该笔现金分别放入两个早已准备好的旅行包内。
然而,令车上几人没有想到的是,意外发生了。当司机驾驶车辆行至西五路和济南路交叉路口遇红灯停车时,突然冲上两名手持匕首的蒙面男子,持刀威胁司机门某某将车开至一空地处,随后将车上三人捆绑,并用黑色塑料袋套住头部。控制住车上人员后,两名蒙面男子迅速将车上的103.6万元现金抢走。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受害人向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经过大量摸排调查,专案组最终确定该公司司机魏某、门某某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确定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刘某某(两蒙面男子)的身份。17日,东营公安分局“9·11”专案组民警兵分四路分别在东营、潍坊抓获犯罪嫌疑人魏某、门某某、张某某、刘某某。
原来,犯罪嫌疑人魏某(男,25岁,临朐县人)与门某某(男,37岁,垦利县人)同为该公司司机,在得知公司将要提取大额现金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和奖金时,魏某动起了“歪脑筋”,随后,魏某将打算告诉了门某某,两人一拍即合,并在一起谋划了抢劫方法,魏某又从潍坊找来同学张某某、刘某某两人,四人合伙制造了9月11日的抢劫案。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