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强奸自己14岁亲生女儿的郭某某,经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玉泉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今年春季开学后,一向活泼爱笑的小玲(化名)突然变了,而且还经常在好朋友面前哭。经过老师和好朋友的劝说,小玲向老师说出了实情,原来,她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强奸了。小玲的老师得知此事后,立刻联系了小玲的母亲,小玲的母亲听了老师的话后非常吃惊,几乎无法相信小玲说的是事实,但是回想过去的一个月,小玲对待父亲每次都是又打又骂并拒绝跟父亲说话的态度,还经常说让自己跟丈夫离婚的话,小玲的母亲终于相信了。
3月24日,小玲的母亲带着小玲到公安机关报了案。3月31日,警方正式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刑事拘留;4月29日,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昨日记者采访得知,在庭审现场,郭某某拒不回答审判长的提问,但公安机关在办案侦查阶段已经掌握了确凿证据,法庭判处被告人郭某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那么,郭某某到底为什么会强奸自己的亲生女儿呢?在公安机关调查阶段,郭某某向警方表示,第一次与女儿发生关系是在今年春节后,当天一大早自己就喝了酒,早上8时许妻子出门,女儿在家睡觉,自己迷迷糊糊地跑进了女儿的房间,爬上了女儿的床。之后,他还多次闯入女儿的房间与女儿发生关系,直到自己被抓。
据了解,郭某某的妻子患有疾病,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全家都靠着郭某某一人。小玲被父亲强奸后,一直不敢跟母亲说,就是因为担心父亲被抓,家就毁了,但自己的亲生父亲三番五次的兽行,让她实在没有办法,最后只好向同学和老师诉苦。
(文/徐达明 张永军 段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