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踩受损井盖左腿缝10针 归属单位:不关我事
6日,通化市民张女士逛街时,无意中将原本破碎的井盖踩翻,一条腿掉进井下,腿部被卡伤,缝合10余针。
6日下午,通化市民张女士和丈夫出门逛街,当走到通化市东昌路附近时,张女士的左脚正好踩到一个已裂成两半的下水井盖,她的脚刚踩上去,井盖便翻了,左腿掉入下水井内。9日,记者随同张女士的丈夫来到事发地,那口下水井已更换新的井盖,但损坏的井盖还留在原地,上面印有消火栓字样。
张女士的丈夫介绍,张女士当时就是踩在断裂的井盖上才发生意外的,当时那个井盖已经坏了,张女士踩上去时井盖就翻了,她当时就跪在地上,左腿不能动了,她把裤子拉起来一看,肉都翻出来了,血一直流。
张女士的丈夫通过通化市市长公开电话了解到,此处消防井的责任归属单位是通化市金城时代购物广场,该单位负责此处设施维护,于是张女士的丈夫便找到通化市金城时代购物广场,一位后勤部祝姓经理表示,这个井盖是出租车轧坏的,已经三四个月了,张女士腿卡坏了,应该找轧坏井盖的出租车,他们不能承担相关责任。
张女士的丈夫认为,金城时代购物广场对设备有维护责任,如今设施损坏造成意外,起码金城时代购物广场该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为了证实张女士丈夫的说法,记者随同他再次来到通化市金城时代购物广场,负责处理此事的祝经理不在。随后,记者与祝经理电话取得联系,祝经理在电话中表示,这个下水井的所属权归商场,但张女士卡伤,并不是他们的责任,如需赔偿,张女士可走法律程序。张女士的丈夫表示会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东亚驻通化记者 李洪利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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