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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再婚一年半两诉离婚 妻子索精神损失费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60岁的张先生再婚一年半,两次起诉老伴要求离婚。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判决支持了他的诉求。

  张先生诉称,他和郑女士于2011年10月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郑女士婚后控制他的经济收入;不允许他与儿女来往;2012年3月他生病后两人分居。他曾于2012年4月18日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现在他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郑女士辩称,婚后不久,张先生的女儿要求张先生回其前妻家,后将张先生带走。她否认控制张先生的经济收入,称张先生去她家时,所有生活用品和衣物都是她置办的。张先生离开后,她身心备受折磨,卧病在床。她要求张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及感情、名誉伤害费10万元。

  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郑女士向张先生索赔精神损失费等,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法院不支持。目前,本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