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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上任5个月落马 一审判10年

  《一年5街道办“一哥”落马》

  新闻追踪

  南头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黄亮犯受贿罪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昨日,记者从法院系统获悉,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黄亮,一审被龙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目前黄亮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近日,该案将进行二审。

  黄亮是一年来深圳落马的5名街道办一把手中,第4个被判刑的。黄亮也刷新了南头街道办任期最短书记的纪录,其从上位到落马,仅仅经历了5个月的时间。

  【主要案情】

  向被调查人透露信息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深圳市南山区纪委将一份反映深圳市田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厦公司)董事长郑某棠(另案处理)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材料摘录交给南山区南头街道党工委处理,并指明交由黄亮查办。黄亮主动将情况告诉郑某棠,郑某棠请黄亮帮忙把事情摆平。黄亮答应了郑某棠的请求。

  2012年5月,黄亮得知南山区纪委再次对郑某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后,多次向南山区纪委了解案件的调查和进展情况,同时将案情进展情况透露给郑某棠,教郑某棠如何应对调查。

  同意两家公司参与旧改

  2012年6月底,在田厦公司换届选举期间,郑某棠多次请求黄亮支持其连任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并向黄亮推荐深圳市厚德枫叶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朱某辉和深圳市枫叶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明参与南头街道辖区田厦公司下属的一甲村旧村整体改造工程,得到黄亮的支持和认可。随后,郑某棠约黄亮到一茶馆喝茶,临走前将一个装有现金20万元人民币的纸袋送给黄亮,以此感谢黄亮在对他被调查中给予的帮助。黄亮收下,并将钱放在办公室的保险柜内。

  其间,朱某辉向黄亮提出,希望自己能参与田厦公司下属的一甲村旧村整体改造项目,同时也请黄亮帮忙摆平郑某棠被纪委调查一事。随后,朱某辉请黄亮在西丽某会所吃饭时,递给其一个装有现金30万元人民币的纸袋。黄亮收下,并将钱放在办公室的保险柜内。

  同年7月,吴某明也为了参与一甲村旧村整体改造项目请黄亮吃饭,在谈话间黄亮提起在澳大利亚工作的儿子经济压力很大,吴某明听后立刻打电话给其外甥让其送来30万港元现金。

  饭后吴某明开车送黄亮回家,在黄亮下车时将装有30万港元的信封放入黄亮的袋中。

  案件进展

  不服一审判决 黄亮上诉

  经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12年7月,被告人黄亮任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调查、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2012年7月23日上午,深圳市纪委工作人员在黄亮办公室的保险柜中找到了上述的50万元人民币和30万港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亮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而检方指控黄亮向吴某明索贿30万港元,经查黄亮只是在聊天时谈到其儿子经济压力大,没有明示或暗示向其索取钱财,不能认定为索贿。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黄亮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黄亮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该案近日将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