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2条举措治污治堵 买车更难用车更贵
3日,市委举行新闻通报会,介绍了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机动车结构调整减排工程的22条举措。此次发布的一些举措目前只有初步思路,却已引发关注和争议。对此,市委表示,将充分论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治理大气污染,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是重点。拥堵也是首都近年来突出的发展难题。面对双重困境,市一次性出台22条举措,将在今后5年陆续实施。
控制机动车规模,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将控制机动车规模,2017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将控制在600万辆以内。
目前,市委等单位正在按照这一目标制定今后几年新增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数量,同时研究示范推广小客车的政策措施。11月底将公布具体实施方案,2014年实施。
据了解,到今年年底,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达到约544万辆,距2017年底控制在“600万辆”的限制性目标,仅有“56万辆”的空间。
照此计算,未来4年,市平均每年有14万个小客车购车摇号指标,也就是平均每月11000多个,这意味着小客车购车摇号指标减少将成为必然趋势。
市委委员容军说:“将继续对机动车总量进行调控,不仅仅是保有量,还将对机动车的使用强度进行控制,确保其在城市基础设施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高速度增长,机动车“三高”问题突出。现有的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已对缓解拥堵和改善空气质量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据部门测算,2012年,每日停驶车辆数为90万左右,全年削减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4.2万吨。
目前,市委、局正在研究制定低排放区政策和征收排污拥堵费政策。同时,小客车分区域、分时段限行相关政策也在研究中。
市委表示,将深入研究适合本市特点的政策方案以及技术保障手段,充分论证必要性和预期成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形成完善的方案后适时出台。
发展公共,推广汽车
控车之后,为充分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市将以更大力度发展公共。
2013年,中心城区公共出行比例和全市轨道运营里程分别达到46%和456公里。未来几年,将继续大力发展“地上”、“地下”两个系统的公共建设,不断提高集约化出行的比例,降低机动车人均排放量,并积极推广使用和清洁能源汽车。
力争到2017年,中心城区公共出行比例达到52%,公共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全市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达到20万辆。
实施油品新标,降低污染物排放
根据2012年市局公布的监测数据,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约占全市排放总量的58%、40%,机动车排放形成的P.5约占P.5来源的22.2%。
为了降低污染,市将从2014年起制定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力争2016年发布实施。
今后5年,市将淘汰100万辆老旧机动车。其中,2014年起,黄标车禁止在六环路内及远郊区县城关镇通行,2015年全部淘汰。
通过调整车辆能源结构等措施,市要在2017年实现车用燃油总量比2012年降低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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