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伟 昨日上午10时,备受关的成都“8·25”公交车杀人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经查,8月25日20时45分左右,被告人李年勇在42路公交车上拿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刀不断捅刺车上其他乘客。公交司机紧急刹车,打开车门,让乘客迅速下车。乘客逃离公交车后,李年勇又沿一环路北四段向马鞍街方向继续随意捅刺路人。21时19分,辖区派出所民警听到群众呼救后,迅速冲出派出所追赶李年勇。但李年勇拒捕,并持刀挥向民警。在鸣枪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果断开枪击伤李年勇,将其制服。
公诉机关指控,该案最终导致死亡、重伤、轻伤各5人。公诉机关认为,李年勇致死致伤多人,且作案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李年勇,男,41岁,成都金堂县人。其初步交代,他因经济问题与家人不和,长期在外打工,8月22日晚从西昌出发,24日回到金堂老家,25日中午到成都并于当晚作案行凶。其家人及邻居称,李年勇生活拮据,长期患病,近年来一直在外打工,平日表现“老实、木讷”。
昨日庭审于11时50分结束。本案的关键人物“拖把大叔”— 事发时的42路公交车司机王官忠介绍,本次庭审并未通知他到场,他当天正常上班,在外面接送包车的乘客。
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