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16日讯(记者 高扩) 日前,山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4起问题涉及公车私用,剩余2起分别为公款聚餐、为儿子操办婚礼借机敛财。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出台后,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个别人无视规定,顶风违纪。
公布的6起典型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均被给予处分。通报强调,上述问题的处理,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体现了坚决改进作风、严格执纪的决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坚定性,令行禁止,坚决纠正“四风”。当前特别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经常性工作,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公车管理无序无度 易导致私用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指出,少数干部子女上学、家庭办事、亲属朋友都可以用公车。公车私用现象普遍。“现在公车的使用,一是无序—公车私用,公车一把手专用,是个干部就在使用公车。二是无度—加油、保险、维修都是由公家来承担。”
据法制晚报
济南: 上班炒股健身 被曝光
8月27日,在济南基层群众代表专题报告会上,现场播放的一段视频引起关注。济南市电视台进行了半个月的机关工作作风暗访,个别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等行为被曝光。
此外,暗访人员在某单位健身房发现,上班时间,有位工作人员还在健身房锻炼了40分钟才离开,并且全然不顾健身房“禁止光膀训练”的警告。 本报记者 陈玮 赵伟
青岛: 一正局级干部 收4万元礼金被查
8月份以来,青岛市纪委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检查了假日公车私用、领导干部为子女婚宴大操大办和收受礼金、接受购物卡等情况。
据悉,目前已查实一名正局级干部、一名处级干部为子女婚宴大操大办,分别收受本单位、本系统礼金4.4万元、3.9万元,有关部门已经责令写出检查,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并退还本单位、本系统全部礼金。
对一名处级干部收受购物卡的问题进行查处,责成有关单位免去其处长职务,且一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和相当于被免职级的职务。
对一名工作期间饮酒、醉酒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予以免职,待公安司法机关作出处罚后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青岛市近期还发现十几起公车私用的问题。
德州乐陵: 明察暗访70多次 54家单位被通报
9月2日,记者从德州乐陵市纪委了解到,乐陵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机关单位作风进行暗访、曝光。目前,乐陵市共开展明察暗访活动70余次,54个单位被通报批评、电视曝光,两人被停职检查,四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
8月14日下午3点40分左右,乐陵市公职人员张某、宋某上班未签到,无报备。经核查,两人未向单位领导请假,也未在临时外出登记表登记,擅离工作岗位出入娱乐场所。
本报记者 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