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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娜号启程回国 部分旅客曾因赔偿问题拒绝下船

9月16日,滞留旅客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走出

9月16日,在韩国济州港,中国游客离开“海娜号”邮轮,准备乘机回国 新华社发

  9月15日,海航已接1121名“海娜号”滞留游客回国,由于济州国际机场实行宵禁,还有538人在“海娜号”上停留一夜。16日海航继续派专机接游客回国。

  记者16日上午从海航了解到,海航第6架飞机HU8007航班,已于北京时间10时22分到达韩国济州国际机场。截至16日21时,海航最后一班接人专机抵达首都机场,共搭乘旅客149名。至此,除87名随船回国的旅客及14名自愿选择其他地交通工具回国的旅客外,“海娜号”滞留旅客基本回国。另外,“海娜号”办完出关手续已驶离济州岛启程回国,预计17日抵达天津港。

  综合新华社电、《法制晚报》

  船上乱象

  游客不满赔偿拒绝下船

  记者16日8时联系到一位还在“海娜号”上的北京游客刘莎。由于对海航的赔偿结果不满,刘莎一家五口和部分游客继续留在船上向海航争取赔偿,截至当天上午8时,这些游客已经在船上滞留超过60小时。

  刘莎告诉记者:“15日下午,一些游客由于个人工作或家庭原因,不得已接受了海航提供的赔偿金,乘飞机回国。但是我们对于赔偿金额不满意,选择继续留在船上与海航人员谈判。”刘莎说,15日下午5时许,中国驻济州总领馆副总领事刘志非来到船上了解情况。

  部分游客主张:“《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53条第3项规定,给旅行者造成精神损害的要赔偿5000元以上。2013年4月实施的《旅游法》第70条规定造成旅行者滞留后果的,有权要求旅行社支付旅行费用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

  厕所被关热水停供

  刘莎气愤地说,“在我们和海航方面谈判的过程中,船上公共区域的厕所被关闭,客房服务停止,热水不再供应,连去食堂用餐的时间也被限制为1小时,海航之前承诺的餐厅24小时开放完全没有兑现。”

  “16日凌晨1点40分,广播说4点30分结算游客在船上的消费款并取护照,6点开始发钱,6点30分出发去机场,但直至早晨8点钟海航也未将现金准备好,有的游客甚至从凌晨2点就开始等候了。早晨大家聚集在空间狭小的前台大厅等候,几百人都聚集在那里,没地方坐,老人们也都几乎站了几小时。”刘莎说。

  据了解,15日晚9点40分许,部分滞留游客找到正在酒吧喝饮料的海航旅业应急小组工作人员,由于情绪过于缴动发生了肢体冲突。

  少数游客漫天要价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谢喆是“海娜号”邮轮上的一名游客,记者联系到谢喆时,他已乘坐航班返回中国。

  谢喆告诉记者:“少数游客漫天要价。在船上,我看到一些游客情绪很激动,甚至出现歇斯底里的情绪。”谢喆说,事件发生后,有一位游客对海航方的人激动地说:“如果你们拿不出我要的赔偿金,我就不下船!”游客刘女士也表示,邮轮被扣后,一些游客大为恼火,要求海航赔偿五倍、十倍数额,吵吵闹闹一直到深夜。截至16日21时,海航最后一班接人专机抵达首都机场,共搭乘旅客149名。至此,除87名随船回国的旅客及14名自愿选择其他交通工具回国的旅客外,“海娜号”滞留旅客基本回国。另外,“海娜号”办完出关手续已驶离济州岛启程回国,预计17日抵达天津港。

  机场直击

  回国游客:

  “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

  15日晚11时44分,当天最后一批共256位“海娜号”滞留游客抵达首都国际机场。滞留40多个小时,再加上飞机延误,大部分游客都显得疲惫不堪。记者看到,不少孩子已经在父母的臂弯里睡着。来自天津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原本打算好好放松的旅行却成了这个样子,我现在只想回去好好睡一觉。”

  海航邮轮公司董事长韩录海昨晚表示,海航集团15日派出4架飞机5次航班由北京前往韩国济州接船上游客回国,共接回1121名滞留游客,现在船上还有538名游客滞留。

  “因为韩方一直不允许起飞,原本计划8时20分左右抵达北京的航班被延误到11时40分才到达。”海航旅业品牌中心的李俣非告诉本报记者,“16日,还会有3个航班前往韩国。”

  据海航工作人员透露,不在北京居住的游客将会被首先安排到天津住宿一晚,第二天再送他们回家。当晚12时,刚刚抵达的部分游客就被安排上了大巴,连夜开往天津。

  “索赔的钱不够单位罚的

  只好签字”

  15日下午4时46分,首架接回滞留游客的海航包机抵达首都机场。

  当天下午3时,家住北京南城的王先生早早来到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刚刚站到国际出口附近,王先生就被媒体团团围住。王先生60多岁的父母和6岁的女儿也在“海娜号”邮轮上,这是他们第一次坐邮轮,也是首次出国。

  正好王先生的朋友和7岁的儿子也在邮轮上,王先生觉得有朋友照顾,不会出问题。14日,王先生刚下班,就听到邮轮被扣的消息,赶紧与朋友联系,朋友告诉他“一切安好,不用担心”。

  “1600多人呢,能安排成这样不错了。”一位50多岁的呼和浩特居民刘女士对海航表示理解,她是第一批签署赔偿协议的游客。

  刘女士旁边的一位男士自称时间耗不起,一旦过了年假时间,索赔的钱不够单位处罚的,只好签字走人。

  刘女士介绍,她获得了2300元的赔偿,相当于“团费”2800元的八成,虽然少玩了两天,但是“这个经历也挺刺激”。

  专家分析

  赔偿:游客回国后可重新索赔

  16日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目前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没有明确地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这次“海娜号”事件导致游客长达数十小时滞留,虽不是故意的,但也给游客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消费者也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数额还需双方协商。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耿军表示,海航对于消费者的赔偿数目是远远不够的。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八条之规定“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一般来说,至少要全额退还游客费用。

  耿军表示,如果海航存在要求游客只有签了放弃索赔协议,只赔偿2000元才允许游客回国的情况就涉嫌违反了《合同法》,实施霸王条款。游客在回国后可以主张和海航签订的协议无效,重新索赔。

  影响:扣船或影响韩国旅游业

  韩国《国民日报》之前曾报道称,济州道已把吸引国际邮轮到访作为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支柱。今年国际邮轮到访济州已经超过141次,游客超过30万人,其中中国游客数量最多。不过,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虽然商家之间的纠纷诉诸法律很正常,济州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也有据可依,但是必须注意的这是一艘邮轮而不是货轮,韩国方面实施扣留,客观上形成“挟游客为人质”达到目的的效果。此事件未来可能会对中国人赴韩国旅游带来一定的影响,而影响大小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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