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王威 徐朗通过微信与地产女老板王某结识,本以为找了一个“白富美”,谁知王某已有男友。为泄愤,徐朗不仅将王某强奸,而且还抢走8400元钱。9月3日,经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睢宁法院以犯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徐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现年25岁的徐朗是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农民,2013年2月,徐朗通过微信与王某结识,得知王某已离异,正在宿迁市从事房地产开发,便来到王某的工地打工。自作多情的徐朗本以为能攀上个“白富美”,仅几日后便发现王某其实已有男友,便对王某心怀不满。
3月5日中午12时许,王某驾车带被告人徐朗到睢宁县凌城镇购物,途中徐朗向王某“表白”,遭到王某断然拒绝。徐朗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将王某挟持至凌城镇境内一河边树林内,逼迫王某下车将其奸淫,并用手机拍摄王某裸照,威胁其不得报警。后徐朗又到王某车内,将王某携带8400元现金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