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高中女生连抢两家手机店 称为找刺激
家境不错的她称是“找刺激”
本报讯 一个16岁的高中女生,竟然戴起墨镜口罩,模仿电视剧场景抢夺手机。更让人意外的是,她家境不错,有什么要求父母都会尽量满足,抢夺的原因只是为了“找刺激”。
因涉嫌抢夺,这个叫小敏的女孩,已被兰溪市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6月7日,兰溪市区横山路段的一家手机店发生了一起抢夺案件,一台价值4000余元的苹果手机和两个充电宝被抢走,店主说,抢劫的人个子小小的,扎着辫子,戴着墨镜和口罩,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
根据这些信息,警方很快锁定了目标:16岁的兰溪女孩小敏(化名)。
小敏是一名在校高中生,兰溪警方找到小敏的家长。
得知此事,小敏的父母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但事实摆在眼前,6月8日下午,他们带着小敏投案自首。
面对审问,小敏交代了作案全过程。
早在6月5日,她就挑中了横山路这家手机店,当时店内没有她要的苹果手机,她就假装跟店主谈妥条件,让店主尽快帮她进货。6月7日,她一番乔装之后再次来到店里。等店主将包装着的手机放在她面前时,她又提出要看一下柜台内的充电宝,充电宝到手后,她开始跟店主商量价格。就在店主找账本的空档,小敏迅速拿起手机和充电宝跑出手机店,并骑着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
小敏交代,这不是她第一次作案了。今年4月14日,她以同样的方式从市区三江路一家手机店里抢走了一台价值1000多元的手机。
小敏说,抢夺时戴口罩和墨镜,说普通话,这都是她从电视剧里学来的,每次抢夺成功,她都觉得很刺激满足。
据了解,小敏家境尚可,平日里要什么,父母都是尽量满足。在外人眼中,她文静乖巧,没想到竟然走上了歪路。
本报通讯员 童琳 胡美芬 本报记者 朱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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