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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偷拿家中6700元购买Q币 母亲报警求助

  母亲报警求助 电脑城老板赔付

  本报讯 (通讯员程新刚 记者马辉)店主一次性给小学生充了3900元Q币,学生家长投诉后,店主赔了2000元。

  新洲区邾城街许女士介绍,儿子从家里偷了6700元钱后,跑到新洲区晨森电脑经营部,给自己充了3000元Q币,还给另一个同学充了900元的Q币。

  许女士觉得:给上六年级的儿子充这么多的Q币,是残害未成年人。店主则认为,许女士儿子是自愿的,Q币充值成功后又不能退。于是,许女士就报了警,警方将许女士举报转交邾城工商所。

  经工商人员核实投诉后认为,小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次要充数千元的游戏币,超出了小孩民事行为的能力;《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也规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后经调解,店主日前同意,赔许女士20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