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交爆炸续:司机称去年已达报废标准
《长安公交爆炸》追踪
热闻快读:东莞公交乱象历来备受市民诟病,前日上午9时20分许,东莞长安6路公交发生爆炸,导致车上9名乘客受伤(详见南都昨日报道)。一位不愿具名的6路公交司机透露,包括发生爆炸的公汽在内,长安有近百辆公汽在去年9月就达到了报废的标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批公汽被推迟到今年9月进行更换。但是交通局称,车辆有关运营手续齐全,不存在使用报废车辆运营的问题。长安镇政府昨日透露,该镇目前已决定投入1亿多元改善全镇公交状况,预计今年年底前实现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换代。
爆炸原因:
弹簧脱落致离合器解体
行驶在路上的公交车为何会突然发生爆炸?长安镇经济科技信息局昨日通报了这起“公共汽车机械事故”的调查结果:
据调查,事故车辆车牌号为粤S32962,车辆型号为:K LQ 6100G柴油公交车,燃料类型为柴油,购买于2004年9月29日,车辆检测有效期至2013年6月,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14年2月28日。据分析,造成此次事故原因是离合器压盘压紧弹簧脱落,在离合器壳内卡住飞轮及离合器压盘等。因车辆正在行驶中,发动机转速较高等原因,飞轮和离合器在被卡住的瞬间解体,解体后的零件在强大的惯性作用下冲破离合器壳及车厢内地板上的检修盖板,导致解体零件进入车厢内。
最新进展:长安投1亿改善公交
长安镇经信局在通报中表示,事故发生后,长安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并紧急部署相关处理工作。除了继续对留院观察的2名伤者进行治疗,调查事故具体原因外,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全镇公共汽车开展安全排查,逐台进行全面检修。据悉,长安镇正在加快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换代,预计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通报称,长安镇去年成立了公交改革领导小组,就建设长安新公交进行研究,并决定投入1亿多元对全镇公交车辆进行重新更换,对全镇公交路线进行重新规划,对全镇候车亭进行重新规划等,希望通过推进公交改革,进一步提升该镇公交服务管理水平。
市交通局:六月全市公交安全排查
长安镇率先进行公交改革,那么东莞其他镇街公交系统将作何处理?东莞市交通局昨日表示,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该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公交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营运车辆维护和检测制度落实情况、日常行车检查维护落实情况和G PS动态监管落实情况。
据介绍,东莞交通局将组织各交通分局、公交企业对全市公交车辆运营资格和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年审期限及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车辆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油路堵塞或其他机件问题;公交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安全锤、安全标识等消防逃生设施设备等情况,排查工作将于2013年6月中旬完成。
[争议]
爆炸公交是否已达报废标准?
前日上午爆炸事故发生后,涉事6路公交车上多名乘客回忆,司机下车后曾告诉他们“这个车下个月就要报废了”。昨日又有长安6路公交班线司机向记者爆料称,长安近百辆公交车运营公里数远超报废标准,但长安公汽公司和东莞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均回应称,公交车并未达到报废年限。
公交司机:
行驶里程早超80万公里
包括发生爆炸的公汽在内,长安有近百辆公汽在去年9月就达到了报废的标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批公汽被推迟到今年9月进行更换
长安镇绝大部分镇内公交班线均停靠于长安汽车北站,南都记者昨日来到该车站走访发现,不少正在运营的公交车外壳破损,锈迹斑斑,有些车上方向盘部位有线路裸露。很多车辆的出厂标识显示,生产日期为2004年8月,长安镇1路、6路等线路的公交年检环保标志是黄标。
据多名公交司机介绍,长安公汽公司投入运营的镇内公交共有180多辆,2004年投入运营的近百辆,也有极少数2002年投入运营的,这些车辆安全状况堪忧。其余的数十辆公交车运营年限较短,因此安全性较高。
一位不愿具名的6路公交司机透露,包括发生爆炸的公汽在内,长安有近百辆公汽在去年9月就达到了报废的标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批公汽被推迟到今年9月进行更换。
该司机表示,虽然这些公汽还没有达到运营的年限,但是它们的运营公里数早已超过了报废强制标准。据其计算,目前长安的公汽平均一天运行的公里数约300公里,一个月平均9000公里,一年下来一辆车运行超10万公里。而他提及的这批公交车,从2004年9月投入运营至今已有8年多,算下来的总里程数早已超过80万公里。
长安交通运输分局副局长麦耀锋告诉记者,发生爆炸的那辆公交车属于“黄标车”,该局规定其运营期限是8年。麦耀锋表示,他不清楚爆炸车辆是哪一年正式投入运营的,因此说不清此车是否达到报废期限。南都记者随后核实到,事故车辆于2004年投入运营,按照麦耀峰所说的“8年运营期”,正好印证了司机所说的“去年就达到报废标准”。
交警部门:
超40万公里将引导报废
1.到达13年使用期限强制报废
2.行驶超40万公里引导报废
3.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合格强制报废
东莞交警介绍,根据今年五一实施的最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到达使用年限的应强制报废。另外,公交车经修理和调整,性能、排污、噪音等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即使没达到13年,也应该强制报废。
除强制报废外,新规还规定公交车行驶超过40万公里的,会被引导报废。引导报废不是强制报废,只要车辆按时参加审验合格,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就可以驾驶。但交警称,从车辆安全角度考虑,公交车达到40公里的行驶里程时,相关部门将会劝导、建议车辆报废。
根据报废新规,车辆检验期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强制报废。公交车(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的每年检验一次,超过5年的,半年就要检验一次。也就是一辆使用超过五年的公交车,如果有一年半没年审,就将被强制报废。
市交通局:
离报废年限还有4年
事故车辆正好属于今年年底前要更新的车辆
东莞市交通局有关人士则表示,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为2004年9月登记入户,2004年11月首次投入运营,车辆目前的行驶证年审有效期至2013年9月,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至2014年2月28日,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有效期至2013年6月30日,车辆有关运营手续齐全,不存在使用报废车辆运营的问题。
根据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按照事故车辆2004年投入使用的时间推算,离强制报废时间还有4年。
不过,市交通局在通报中未对涉事车辆行驶里程作出说明。记者从交通部门了解到,按照市道运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营运黄标车淘汰更新工作计划的通知》(东交〔2012〕597号)要求,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入户的公交车辆应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更新。这也意味着,事故车辆正好属于今年年底前要更新的车辆。昨日,记者从市道运局公交科有关负责人处证实了这一点。
统筹:南都记者 徐章龙
采写:南都记者 徐章龙 龚萍 韩成良 刘在富
南都制图:张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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