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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富士康二连跳引发关注 公检法被指为其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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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以往事关人命的事件相比,当地政府、执法部门并没有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回应,处于“静默”状态,富士康也不发声,只有来自富士康工会的声音。而所谓的“富士康工会”却一直受到质疑

  法治周末记者 赵红旗

  发自河南郑州

  “月薪2000元左右,多劳多得,福利好,交三金……”5月5日上午,在距河南省郑州市人社局人才大厦东侧三四百米处的一个职介所里,工作人员指着富士康的招聘广告对前来求职的人说。

  一名求职者兴奋地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富士康是名气很大的企业,满大街都是它的招聘广告,值得去试试。”

  而他并不知道五一劳动节前发生在富士康郑州生活区的4天内“二连跳”事件。

  4月27日晚,有消息称,郑州富士康园区一名24岁男工在24日从富士康豫康宿舍楼跳下身亡;4月27日下午6点多,一名23岁女工从富鑫公寓9栋6楼跳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直到4月30日,富士康工会才发表公开声明称,23岁女员工跳楼后,工会第一时间向员工家属表达了抚慰并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富士康工会将会同集团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执法机关针对这一事件的调查。同时又表示,坠楼女工事发前确有旷工经历,而坠楼男子并非富士康员工。

  与以往事关人命的事件相比,当地政府、执法部门并没有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回应,处于“静默”状态,富士康工会的声音显得更为“响亮”。

  “富士康项目是省市招商引资项目中的重中之重,与之有关的信息都是非常敏感的。”郑州市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所答非所问地说。

  富士康的“静音模式”

  “郑州富士康,两名员工相继跳楼身亡。”4月27日晚,网友“野夫刀”微博爆料称。

  随后,“野夫刀”在4月28日晚发微博更正称:24日在郑州富士康身亡的男性员工,其实死因不明,不少同事说是被殴打致死!27日富鑫公寓9栋6楼跳下的23岁金姓女员工,入职才半年,现富鑫公寓戒备森严!

  “医护人员到现场后,就说没救了。”一位目击者对记者说。

  死者安建刚的一位亲属姚君对记者说,安建刚今年24岁,未婚,河南许昌县人,中专学历,是跳楼前两天才通过招聘进入富士康郑州工厂的。其跳楼身亡后,直至27日下午19时,富士康方面仍未与受害者家属接触。

  据姚君介绍,今年4月21日,在同学介绍下,安建刚来到郑州富士康打工,22日进行面试并体检,23日参与富士康员工培训,几日来入住在豫康36号宿舍楼,24日凌晨从宿舍楼6楼跳下身亡。事发后,为了抗议厂方的冷漠,他们家属在富士康航空港区工厂门口拉起了名为“还我儿子”和“员工跳楼富士康不理不睬天理难容”的抗议横幅。即使这样,富士康仍旧没有出面,而是郑州航空港区出面与他们沟通,但尚未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他性格不算内向,到富士康应聘前,是冲着这家企业的名气和怀着干一番事业的心态来的。在培训过程中,他很可能心理落差太大,受到刺激或压力导致。”姚君说。

  针对女工金红的跳楼身亡,郑州富士康多名员工称,她至少在富士康工作了半年。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3年前,富士康全国各地工厂陆续开始出现员工坠楼事件,最终演变成富士康“十四连跳”的连锁惨剧,并引发舆论极大关注。

  此后,富士康开始在厂区宿舍楼安装防护栏和防护网,防止员工跳楼。但此次跳楼事件的现场图片显示,事发宿舍楼并未有类似的双层防护装置。

  “他们年纪轻轻,为何选择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面对记者的疑问,多名员工指责“静音模式”无人性。

  一些受访员工说,所谓“静音模式”就是员工在进入车间后,不能说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话,即使谈论工作也要把声音压到最低,不能让第三人听到才行。三人以上的谈话必须要在线长办公区谈论,否则就可能受到处罚甚至被开除。

  也有员工称,组长规定内部稽核人员每天必须稽核20个问题点,如果发现不了20个问题,就取消其加班资格,被稽查到的员工4点半下班后要参加公司内部的教育培训,时长两小时,这两个小时不计入加班时间,之后会根据员工的违纪情况取消其一个星期到一个月的加班。

  多名富士康员工向记者表示,他们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7:30分到16:30分,其余时间为加班时间,只有依靠加班才能挣到更高的收入。

  “我们当然想通过加班多挣点钱。”员工杨阳说,确实有人因违反“静音模式”被处分,还有人因此一个月没有被安排加班,而一个月不能加班对员工来说意味着只能拿到不到2000元的月工资。

  "静音模式’施行后,一天工作10多个小时一句话都不敢说,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杨阳抱怨说,除了持有离岗证并且登记才能离岗以外,上班期间离岗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将被作为旷工处理,而且车间门口有4名保安把守。

  富士康工会遭质疑

  针对多家媒体和众多网友的关注,4月30日晚,富士康工会新浪实名微博表示,就媒体报道的郑州富士康两名员工坠楼一事,经过富士康工会调查了解,报道的内容与事实存在出入,其中坠楼的24岁男子并非是富士康员工,也没有任何在富士康郑州园区工作经历。

  对于女性死者,富士康工会表示,4月27日,一名23岁女员工在郑州园区外租住公寓处死亡。获知不幸后,工会第一时间内向员工家属表达了抚慰并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富士康工会将会同集团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当地执法机关针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同时对此不幸事件表示遗憾。

  5月2日18时,富士康工会通过书面声明称:经调查了解,4月24日死亡男子系在外租公寓处坠楼。该男子仅通过入职体检,还未真正从事生产活动,与富士康之间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规定非富士康员工。

  声明还称,4月27日坠楼女工事发前确有旷工经历。在其旷工期间,其所在生产线管理人员曾致电回访,但并未接通。富士康对此不幸事件感到遗憾,未来将对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在员工旷工期间加强与员工的联系与关爱,以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记者注意到,对于所谓的“两名员工坠楼”一事,并没有来自富士康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官方声音,均是以富士康工会的名义在进行。

  而所谓的“富士康工会”却一直受到质疑。

  据富士康工会微博介绍,该工会成立于2007年3月,并已在集团22个园区成立分支工会组织。工会旨在构建劳资关系和谐、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员工。

  富士康集团表示,2011年在大陆地区15个园区都组建了工会组织,员工入会率达86.3%;工会代表职工方利益,签订了2011年集团集体协商合同。此外,工人们将选举产生至多1.8万个工会委员会。

  不过一个由北京大学等高校组成的第三方课题组调研发现,90.2%的富士康员工不知道富士康工会选举的事情。94.7%的工人从未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工会选举投票。如果按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工人为富士康工会的平均打分为55分。有83%的受访者认为工会没有发挥作用。

  “安某怎么会不是富士康的员工?”对富士康的说法,有网友并不认可,还在微博上上传了死者的工资卡和工牌照片,工牌上显示“富士康科技集团,安某某,H4674257”。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法律界人士秦三宽认为,目前还不能排除安建刚与富士康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全省上下帮富士康招人

  "招大商、大招商’已成为河南各级政府的政策指南。目前,郑州、鹤壁、南阳、济源、周口等地都有富士康的厂子,其中郑州最大。”河南省商务厅的张勇说。

  其实,早在2007年,郑州市政府就成立了一个级别很高的富士康科技集团郑州投资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时任市长的赵建才担任组长,多位副市级干部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此后,富士康产业园等名称不断出现在河南省的重点建设打捆项目、对外经济合作项目、自主创新工程等各种名单上。那一年,富士康的内迁初成趋势,在河北廊坊、湖北武汉、辽宁沈阳和营口等地相继投资建厂,但未能落户河南。

  几年来,虽然领导小组上的人员名字随着官员们的职位变动而不断变化,但当地对富士康的召唤,始终不变,却始终不得。

  随着深圳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的持续发酵,富士康被深圳官方认定为“管理有问题”。在河南“竭尽全力”的邀请下,2010年,富士康派出了一个先遣组,到郑州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项目综合考察。随后,由河南省常务副省长和分管招商的副省长带队,一个由各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几十人的庞大代表团,前往深圳作最后洽谈。

  双方约定,将在电子信息产业、光电产业、物流产业和人力资源培训、销售网络建设等领域扩大合作与交流及投资规模。

  为了给富士康准备厂房,郑州曾在16天里24小时连轴转,干完了32天的活,被称为“郑州速度”。

  “为了帮助富士康招募到足够多的劳动力,全省上下都在行动。”据郑州市人社系统的一位官员透露,2012年8月4日,河南省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协助富士康招募20万名工人,指标被分配给了全省18个省辖市政府,完不成招工任务的将受到批评。

  据介绍,河南省政府还出台补贴政策,对到富士康上班的工作人员进行每人一次性补贴200元。即便如此,各地政府、劳动部门也都表示招工压力大,分解任务不易完成。

  “帮助富士康集团招募员工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下达各区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郑州市二七区人社局的一份材料显示,该区是郑州市各区县中第一个完成全年任务的,招募进度位居郑州市榜首。

  这份材料称,春节过后上班第二天,区委、区政府立即召集区职业介绍中心、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帮助富士康招工工作,明确要求将富士康招募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终考核内容,由区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考核;招募工作进展情况,由区考评办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下定“不完成任务不收兵、不达目标不回家”的决心,发动所有干部职工,利用各自人脉资源,广泛宣传招工工作,力争宣传不漏人、宣传不漏点。

  二七区还专门规定,区财政下拨专门招募办公经费,视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拨付给各个单位使用,包括家在外地、等待体检的应聘者提供免费住宿、免费用餐等服务,对招募到的人员实行免费体检、免费送达富士康集团等服务,吸引更多应聘者前来报名。对责任心不强、效率不高的人员和单位严肃批评,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并对超额完成任务部分按400元/人给予奖励,真正做到奖罚分明。

  政府的“保姆式”服务

  26岁的李军在富士康车间流水线上工作了两年。他原想,在这里既能挣高工资,又能像在国企工作的同学一样充满自豪感。

  但现实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其微博详细记录了他进入富士康以来的状态,经常“加班到精神恍惚”,“不加班工资不到两千”,有时“离岗如厕,太累太困,竟在厕所睡着”……很多次还流露出辞职的念头。

  类似李军这样的微博出现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一般要到企业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帮助企业整改,但他们不会轻易到富士康调查。

  “按照省市领导的说法,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为富士康提供全方位的‘保姆式’服务,不能有任何干扰企业的行为,一直坚持的是‘特事特办’。”郑州市政府工作人员张杰坦言,没有市委、市政府的批准,职能部门是不能进入富士康调研或进行执法的。

  “富士康效益好,工作任务重,员工加班加点是心知肚明的事。”郑州市人社系统的张明说,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一般应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以上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必须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同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而一些受访的富士康员工称,他们每月加班约在60小时至100小时,企业还让他们签署“自愿加班”的条款。

  “仅加班一项,富士康就涉嫌违反劳动法规定了。”法律界人士陈宇认为。

  事实上,当地政府劳动行政执法部门对此并没有进行监管。

  对于郑州和河南来说,涉及富士康的事都是马虎不得的事情,很多硬性规定都被“异化”或“软处理”。

  “河南及郑州引进富士康的决定是正确的,但这种高成本的招商引资模式却是不可持续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曾经公开表示,地方政府为争取富士康到本地落户,不惜滥用公共资源,在税收、土地征用、厂房建设等方面对富士康慷慨补贴,甚至把为富士康解决劳动力供应问题作为“政治任务”。

  据了解,为了对接服务富士康,郑州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专门下发《关于建立郑州富士康项目促进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个相关部门对接成立专门小组,即做到“五个一”:一个项目、一个团队、一个方案、一条龙服务、一盯到底。

  “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也在一线为富士康项目扫清障碍。”一位政法干警向记者透露,外省一些政法机关曾专门到郑州“取经”,学习当地在涉及富士康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可能引发村民封堵道路、寻衅滋事等引发的突发事件方面的治理经验。

  在富士康用地方面,郑州市给出了10平方公里的超大地盘,但在土地指标如何落实,将以什么方式提供给富士康使用,官方并未公布。

  如此大力度的项目供地,已在当地激起反对声音。

  “有关富士康的话题,都是比较敏感,不经请示,是不能以官方名义说的,也只好‘静默’。”郑州市政法干警李涛举例说,今年1月17日,郑州富士康两班车相撞,造成7人死亡,20余人受伤,为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河南省交通安全部门的规定,要对责任单位进行严厉问责,但执法部门对此事并没有过多提及。

  “富士康的事情已经不是简单的招商,而是政治责任,从上到下,涉及到的单位全部是一把手负责,连富士康的人员招聘,都是通过省政府直接向各地区政府发文布置。行政执法部门怎么能对厂方进行监管?除非你不想干了!”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当地官员类似的声音。

  “发展经济是硬道理,但是这种发展不能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不能以牺牲现有的法律尊严和权威为代价。”一些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应依法及时履行职责,营造一种良好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环境;当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时,要营造每一家企业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待遇的氛围,少一些“特事特办”,多一些“依法办理”。

  (应部分采访者要求,文中所采官员皆为化名)

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