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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中学规定女教师怀孕需校长签字 已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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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电(记者 蒋芳)记者从江苏高邮市委宣传部获悉,对于《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引发网络争议事件,市教育局已责令该校停止上述行为,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记者在网友提供的“高邮市某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的讨论稿”上看到:本着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和学校当前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学校的具体规定,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如第三项规定:为了保证正常教学,每学期每个学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师有生育指标,已婚女教师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怀孕,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随后,还列出了不按规定生育者的处罚规定。该规定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

  此事经网友曝光后,高邮市教育局迅速介入,并于24日向媒体通报处理意见:《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违背,教育局责令该校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将对上述规定出台过程进行调查。同时,将此事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要求所有单位引以为戒,确保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类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