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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搬新家前夜车震遭劫被杀 情妇协助劫匪抛尸

犯罪嫌疑人在藏枪支地点指认现场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4月18日讯(记者 周杨宁 文/图)故事发生在漳州平和坂仔镇。

  一个男人离奇失踪,警方查到他的情妇那里。可这个女人交代的情节,听起来却像在编故事。

  女人说,他们在私会时遇到了劫匪,男人被劫匪枪杀,她被劫匪猥亵,并被迫参与了抛尸。

  案件疑点重重:这真的只是一起抢劫吗?会不会是一起有预谋的情杀?如果只是抢劫,女人为什么事后没有马上报警?现场为什么没有找到作案工具?

  近两个月的反复侦查,警方调查走访15723人,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林某,于3月23日将其抓获,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刑拘,案情最终水落石出。接下来,警方将提请检察院批捕林某。

  事起

  第二天要搬家 男主人却离奇失踪

  今年45岁的周某,平和县人,在坂仔镇一工地当小工头。今年年初,他的新房装修好了,准备2月1日搬家。

  1月31日晚上8点多,周某的家人开始拨打他的电话,打了十几个,都没有人接听。第二天,周某的电话依然没人接,家人着急了,打电话给他工地的同事,大家都出去帮忙找,也找不到。

  直到家都搬好了,男主人还是不知所踪。2月2日一大早,周某的家人报了警。

  与此同时,坂仔镇一村民也报了警,说在当地一引水渠里,发现一辆坠落的皮卡车。车头撞毁,后座窗户打开着,车身卡在水渠边,几乎被散落着的蜜柚树枝掩盖着,民警还在车内发现了大量的血迹,经初查,这辆皮卡车系失踪人员周某的座驾。

  周某出车祸了?为什么受伤后又失踪了呢?一开始,当地交警认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但平和刑侦民警到现场勘查后,根据车辆的坠落情况和车内的血迹分布判定,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周某应是在车内被袭流血。

  迷雾

  情妇的陈述听起来就像编故事

  车在,人呢?警方根据车辆坠落的线索,在周边搜查,依然不见周某的踪影。警方在当地摸排调查了解到,一名女子陈某,是当天最后一个接触周某的人。

  陈某今年35岁,平和人,育有一子。

  2月3日,警方找到陈某问话。一开始,陈某支支吾吾的,似乎有隐情。经警方一番思想工作后,陈某开口了,她说,1月31日当晚,她与周某私会,突然被一个蒙面人抢劫,周某被蒙面人“枪杀”,她被迫与蒙面人一起抛尸,并伪造了交通事故现场。

  在陈某的带领下,警方找到周某的尸体,其面部有枪痕,确定为他杀。

  但是,这真的只是一起抢劫吗?会不会是一起有预谋的情杀?如果是抢劫,陈某为什么事后没有马上报警?考虑到当地人对陈某私生活的描述,加上陈某本人供述时支支吾吾,细节夸张,就像编故事,警方对案件的结果,打了一个问号。

  警方随后对陈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了解到她与多名男子有染,被害人周某只是其中一个。这更让警方猜测,案件存在情杀的可能性。

  可是,再对上述“多名男子”逐一展开调查后,没有收获任何结果。

  转机

  另有一对男女被劫 也见过凶手

  调查似乎陷入了僵局。与此同时,漳州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刑侦支队等部门抽调精英警力,与平和警方共100余名警力组成专案组,下设勘查、研判和排查三个小组,对死者尸体进行勘验、解剖,对现场反复勘查。大量走访后,真相越来越接近陈某所陈述的情节。

  正巧,警方在当地展开大规模的摸排调查时发现,事发地点当时也曾有一对幽会的男女被抢劫过。当时这对男女并没有报案,而他们所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与陈某的陈述一致:男,坂仔本地口音,身高1.7米左右,中等身材,蒙面,深色着装。

  警方随后在当地走访15000多人,捺印比对指纹和采集检验血样各3222份,搜集各方证据后,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坂仔一无业男子、今年29岁的林某。

  3月23日,正在家中吃晚饭的林某被警方带走。3月24日,因涉嫌故意杀人,林某被刑拘。

  在警方全面掌握案情及相关细节的基础上,林某最终如实交代犯罪经过,至此,本案宣布告破,平和县公安局保持了8年来“命案必破”的战绩。

  真相

  车震时遭劫 情妇被迫参与抛尸

  情妇陈某的供述,还真不是编故事。

  1月31日晚8点多,陈某与周某在当地一柚子园私会。周某将皮卡车停在果园小径边,两人随后在车后座亲热,突然后座车门被拉开,一男子头戴猫仔帽(一种蒙面帽子)、帽上装着矿灯,手上拿着一把枪,指向周某头部,喝道:“拿1000元来!”

  僵持中,“砰”一声枪响,周某脸上喷出血来,应声倒下。惊吓中的陈某随后被凶手拿出一条绳子,捆在汽车后座。

  凶手坐上驾驶室,把皮卡车往山上开,转了几圈后,停下来,为陈某松绑,把陈某的头部按在其双腿间,对陈某进行猥亵。

  随后,凶手在山上的果园里找到编织袋和一些绳索,并捡来石头,胁迫陈某帮忙,把石头绑在周某身上,然后装进编织袋里。再开车来到和平村二级水电站引水渠沉淀池,将周某的尸体扔进沉淀池。

  抛完尸,凶手让陈某取来她自己的摩托车,让陈某在前方行驶,他在后方跟着,到一个小岔路口,陈某以为有机会逃脱,试图往另一方向逃走,但被凶手追回。

  陈某再次屈服,配合凶手将皮卡车推下山坡。之后,凶手让陈某独自回家,再三威胁陈某,如果敢说出去,就杀了她。

  作案过程中,凶手手持的枪支是一把装修用的射钉枪,他自行经过改造后,使枪支杀伤力倍增,并成为本案的作案工具。案发后,他将枪支藏在一个袋子里,塞在案发现场附近山上的一个石头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