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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军人配偶同居 被以破坏军婚罪判刑7个月

男子破坏军婚获刑7个月

资料图:某部军人结婚,歼10来当伴郎

男子张某明知女子李梅(化名)是现役军人的妻子仍与对方同居,后被抓获归案。北京晨报记者12月18日获悉,因破坏军婚罪,张某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今年30岁的张某2006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因涉嫌犯破坏军婚罪,于今年5月18日被羁押,次日被拘留,现羁押于顺义区看守所。

据指控,今年3月至5月18日,在北京市顺义区某镇某小区,张某在明知29岁的李梅(化名)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与之同居,后被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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