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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为索赔将老人押交警队 交警把人推给救助站

  家属坦言留下老人有错 交警最终也道歉:做法欠妥


  晨报讯(记者 闻英奇)这是一个可怜的六旬老人,儿子在车祸被撞死后,家人们为了索要赔偿将她“押”在了交警队。

  面对大小便失禁,又有语言障碍的老人,交警束手无策,眼见老人家属始终拒绝接回,便以“走失者”身份将她送到了救助站。

  这急坏了毫不知情的救助站,发动了全城市民帮助查找老人家人……

  发动市民全城找人 救助站白忙活4天

  “女性、年龄60岁左右、短发……3月30日在盘山县交警队内走失……”4月1日11时许,盘锦市救助管理站通过电台广播呼吁广大市民帮助寻找一位老人的家属。从3月30日老人被交警送到救助站开始,该站工作人员就在寻找着老人的家属。

  当天的电台广播起到了效果,救助站接到了四五个电话,但前往核实后却没有结果。

  就在所有人都感到为难时,4月2日14时许,老人家属找上门来,所有人才恍然大悟,老人其实并不是走丢的。

  家属坦言 老人是她们留在交警队的

  据老人的儿媳闫女士介绍,3月30日是她与老人的女儿于女士将老人从养老院接出,随后送到盘山县交警队的。

  闫女士称,3月6日,其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交警认定肇事方承担部分责任。经交警协调,肇事方支付了一万元钱,可这些钱在付房租和孩子抚养费后所剩无几,丈夫的丧葬费全家无力承担。

  3月30日当天,闫女士希望交警协调对方先垫付丈夫丧葬费,便将老人带到盘山县交警队事故管理科办公室。10时30分左右,她们将老人留在交警队后离开。

  此后负责办理案件的交警曾给她打过电话,要求其返回交警队将老人接走,被她拒绝了。

  闫女士坦言,先后两次接到过自称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其涉嫌扰乱治安。当天21时,闫女士与亲属前往交警队查看老人情况,但交警队大门紧锁。此后的几天,闫女士承认没有询问过老人的情况。

  直到4月2日,闫女士再次拨打处理交通肇事案的张姓交警电话,才被告知老人已被送到了救助站。当天下午闫女士来到救助站,通过看监控,认出为老人办理手续的张姓交警。

  救助站:交警送老人时隐瞒了情况

  在救助站的登记表上,记者见到登记人姓张并写着警号,工作单位为盘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护送原因一栏中写明,“在大队有一名不知姓名的老太太,言语不清,不能提供详细家庭住址。”

  救助站救助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交警当天明显对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了隐瞒,其声称老人自己走入交警队值班室,无法取得老人与身份相关的信息。老人被送来当天,穿着整洁但语言表达有障碍,工作人员发现老人大小便失禁,需要有专人随时看护,“这或许就是交警将老人送到救助站的原因。”

  盘山县交警大队长道歉

  4月3日下午,记者将情况反映到盘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当日17时许,盘山县交警大队长李庆伟和记者沟通称:将老人送到救助站确实欠妥并道歉。

  据介绍,当天因老人家属不配合工作,老人身体不好交警队内缺少人员监护下,决定隐瞒老人家属信息,将老人送到救助站。“在救助站能有人照顾,没有将情况完全告知救助站,是怕救助站不能收留老人。这一做法存在错误,应该道歉。”李庆伟说。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律师表示,该事件中,老人的家属将老人遗弃在交警队已经涉及扰乱社会治安。作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无论在法律或道德层面,老人家属的行为欠妥。

  对于交警隐瞒实情将老人送入救助站,其行为虽没有法律约束,在情理上让人不能认可。

  作者:闻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