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吞4颗安眠药被误认为是自杀 遭富士康解聘
南都讯 记者王日晶 多吃三颗药,丢了一份工?龙华富士康一员工患失眠症,医生开出安眠药要求一天服一颗,该员工嫌药力不够,就服了4颗,结果被室友误以为自杀,并致电救护车急救。前日下午,富士康以“威胁公司,扰乱公司正常管理”为由将他解聘。不过,富士康方面表示,由于正值假期,暂时无法核实此事以及相关细节。等假期后正式上班,将对事情进行了解和核实。
公司召来救护车送其入院洗胃
27岁的张某军失业了。从2009年12月开始,他是龙华富士康富华杰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一名作业员,但三天前,他被解聘了,离今年12月才到期的合同期限还有8个月。
“他们以为我要自杀。”张某军拿着深圳市人民医院医生3月30日开出的药单和病历,上面的诊断显示,张某军患有失眠症,医生为他开了20颗有催眠作用的艾司唑仑片。
张某军称,自己患失眠症大半年了,也经常吃药。医生嘱咐他,药片一天一颗。“但时间长了效果不好,后来都吃两颗了。”张某军说,4月2日下午3时许,他准备吃药休息,但觉得以前吃两颗还是没什么作用,于是便取出四颗吃了下去。
张某军称,这一幕恰巧被同宿舍的工友看到,误以为他想不开欲服药自杀,于是立即向公司汇报,随后公司工作人员拨打120,救护车将张某军带去医院洗胃。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了张某军的室友罗某。“我上完夜班回来,看到他在床上拿着药就往嘴里倒,以为他想不开要自杀什么的,就赶紧打电话给工会。”罗某称,后来公司工会的人联系救护车将张某军送去医院洗胃,他第二天放假外出,后来的事情便不太清楚。
富士康称因假期暂时无法核实
第二天,张某军收到了富士康集团的解聘通知书。
落款为富华杰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所开的这份《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显示,张某军“在职期间存在如下行为或事实:威胁公司,扰乱公司正常管理”,并于2013年4月3日正式解除与张某军之间的劳动合同。该通知书上标明,张某军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员工手册》和《集团员工违纪处理管理规定》的条例,并通知张某军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结算工资。不过,通知书上并未写明张某军“威胁公司扰乱管理”的是什么行为。
“他们(公司)要我在解除合同书上签字,我不肯,他们就把我赶出来了,工牌也被收走,现在连工厂也进不去。”张某军称,自己并没有想不开,虽然没有按照医嘱吃药,但并不存在威胁公司的行为。张某军认为,合同本来到今年12月才到期,富士康单方面将其解聘并不合理。
张某军的室友罗某称,自己也不知道张某军被解聘的原因是什么。罗某向南都记者证实,张某军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一直失眠,“老往医院跑,也常吃药”。他说,张某军“很好说话,性格很开朗”,此前也没有过想不开的行为。
员工因为吃错药而被解聘?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致电富士康相关部门,不过未有人接听电话。随后前往富士康公司了解情况,门卫称公司负责人均放假,不允许记者入内。昨日傍晚,南都记者联系上深圳富士康媒体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由于清明期间放假,各部门负责人都没上班,暂时无法核实此事以及相关细节。该负责人称,等假期后正式上班,将对事情进行了解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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