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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频用武器出口管制法防范中国 死盯在美华人

原标题:美频用武器出口管制法防中国


来源:法治周末

3月20日,美国国会众议院拨款委员会下设的负责为美国NASA(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等政府机构拨款的小组委员会召开了一场听证,出席作证的是NASA局长博尔登。

武器出口管制死盯在美华人

3月18日,美国众议院议员沃尔夫召开新闻记者会,宣布FBI逮捕了一位涉嫌携带NASA敏感资料的中国籍科学家江波。沃尔夫议员是限制NASA与中国太空项目或与中国公司合作等条款的发起人。

江波出生于1981年11月27日,是四川成都人,曾经以合同制形式受雇于NASA兰利研究中心。3月16日,他在华盛顿杜勒斯机场被联邦调查局人员逮捕。

据传,他被逮捕是因向执法人员隐瞒了随身携带的一些电子设备。由于江波此前曾携带属于NASA的、含有敏感信息工作电脑回过中国。FBI于3月13日开始立案对江波“阴谋违反《武器出口管制法》”的行为进行调查。3月15日江波突然买了单程机票打算飞回中国。

3月18日,江波首次在弗吉尼亚州的一个联邦法院出庭。目前他仍被关押在维州监狱里。联邦调查局也还没有出具相关调查报告。

在3月20日的听证会上,沃尔夫议员认为NASA让中国籍合同工接触到敏感资料违反了拨款法案中限制NASA与中国太空项目或与中国公司合作的条款。他在听证会上问博尔登,NASA到底有多少外籍雇工,又有多少中国籍雇工。

博尔登回答:“我们目前有281名来自特定国家的外籍雇工可以出入NASA,使用NASA设施,这其中有192人来自中国。这192人中有的持有美国绿卡,有的持有工作签证。”

沃尔夫议员指出NASA中国雇工的人数呈上升趋势。截至去年6月为止,有156名中国人在NASA工作。他继续追问博尔登,有多少美国人在中国部队里工作

博尔登说:“NASA里没有。但举个例子,有个工程师拿着NASA的补助,他的工作可能要求他在中国部队里为波音或者其他公司工作,他除了自己的主职之外不做任何与NASA相关的工作。这样的人有多少?我不知道。”

不少江波的同学和朋友在网上为他喊冤。他们认为,由于江波在美国没有绿卡,在美也未找到其他工作,江波如果不回国,会被说成是“非法居留”,回国则又被说成“畏罪潜逃”,让人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感觉。一张“单程票”成了FBI认定“畏罪潜逃”最有力的“证据”。

姜波被捕一事在中国留学生和旅美专业人士圈内引起热烈讨论。有人指出,其他在NASA等军工研究单位工作的中国人恐怕也早上了FBI的黑名单,被暗中盯着。因此有心在美发展的中国人不如躲远点好,以免成为下一个“李文和”。

李文和案发生在“911”事件之前,案件掺杂着联邦调查局的玩忽职守与几大媒体的利益阴谋,最后李文和沉冤得雪。

出口管制成为赢取冷战法宝

FBI在逮捕令中说,FBI正在调查江波的动机及其行为是否违反“武器出口管制法”。江波“以前前往中国旅行时曾携带了一台属于NASA的笔记本电脑,特工相信其中有敏感信息”。

本起案件中江波被指控违反了美国《武器出口管制法》,这便不得不提到美国的出口管制制度。这一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二战时期。美国出口管制的法律体系和管理机构相当复杂,在经过不断的修改后,至今逐步形成了一套繁复严密的出口管制制度。

美国出口管制的重点物项是军品和军民两用品。从流程、分类、法律,国别等方面将个人和组织的出口涉及的美国原产地,美国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都纳入管制范围。

从执行部门来看,美国的民用技术和军民两用技术主要由商务部负责管制;军用技术则主要由国务院会同国防部进行管制。在出口许可证审批方面,由商务部、国务院负责接受申请,实行跨部门审查制度。

冷战期间,美国相继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台了具体的出口管制法规。其中便包括1968年通过的“武器出口管制法”。该法案针对美国的武器装备、零件及技术的出口进行了明确规定。授权美国政府为了国内安全、自身防务等目的,对他们认为友好的国家开展军售合作,同时授权总统有权根据情势的变化取消军售活动。

1977年美国通过“国际紧急经济权限法”,授权美国总统在国际形势必要的时候颁布除武器以外的出口管制规定。如今,所有关于武器出口管制的法案都被汇编在美国法典第22卷第39章。

可以说出口管制是美国结束冷战并取得超级霸权地位的关键法宝。美国希望通过该法案的出口管制限制苏东国家军事、经济实力的增长,同时企图运用技术转让手段换取政治、战略利益,尤其是达到分化苏东阵营,促进和平演变的目的。

武器出口管制重点防范中国

美国对中国出口管制政策伴随着两国之间政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美国就单独或通过国际组织联合其他西方国家对中国进行出口管制。新中国成立伊始,中美两国仍保持贸易关系,在出口管制组别中,中国被列入Y组(出口管制严宽程度顺序)。

随着冷战的加剧,美国对社会主义国家采取敌视政策,转而按照“巴统”要求对中国实行出口管制。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商务部宣布中国为“敌对”国家,禁止美国产品对华出口,也禁止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1971年6月,尼克松政府取消了对华贸易禁运,上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出于对政治、经济和全球战略的考虑,美国开始逐步放松对中国的出口管制。

出口管制的放松加速了美国对华技术的出口,1989年以后,美国对中国实施制裁,其对中国的出口管制也步入了暂时停滞的阶段,对华出口管制政策放松的审议也被美国国会宣布停止。

从美国对华出口管制政策的演变可以看出,虽然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政策发展曲折,甚至趋于停顿状态,但美国出于政治、经济和全球战略的考虑,还是在不断放松对中国的出口管制。

“911”事件是美国建国后在本土发生的罕见的受到外来侵犯的事件,由于其性质的特殊性,“911”事件改变了美国人的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战略。恐怖袭击发生后美国政府立即行动在各方面都采取了措施,随后调整所确立的以反恐为核心的全球战略,对华出口管制政策更趋严格。

从中美建交开始,美国从自身政治、经济与全球战略出发,对华的管制政策几经波折,但其对华的管制态度短期内是无法改变的,美国认为日益发展和腾飞的中国对其构成了重大的威胁,从而促使其将中国视为是其出口管制的重点限制国。

此种背景决定了美国对中国的技术出口政策必定是歧视的、严格的。美国希冀通过限制中国高科技的发展来制约中国国际地位的上升。同时,“911”事件也影响美国司法对与军事有关的出口管制案件的审查力度。

频频出现的在美华人违反“出口管制法”的事件提醒人们,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美国对华的心态都存在着防范,在美华人仍然需要保持警惕。特别是在美从事涉及军事信息工作人员,应该认真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武器“出口管制法”,尽量避免出入境过程中引起的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还应警惕美国的诱惑侦查,注意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