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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六问湖南27岁副县长事件质疑连续升迁

原标题:媒体六问湖南27岁副县长事件质疑连续升迁


徐韬(微博配图)

六问“27岁副县长”事件

张有义

[ 湖南省有关部门有必要对该事件全面予以澄清。舆论的指责并非针对徐韬本人,而是这一现象背后的制度安排和程序原则的公正、透明和科学性 ]

近日,网上爆出“湖南湘潭提拔27岁副县长徐韬”的消息。据《央广新闻》报道,3月24日,湖南省委组织部等部门成立专门调查组,主要是从提拔程序等方面入手,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结果被公布之前,各大媒体相继跟进,此事件被指向暗箱操作等选任程序问题。从当前官员选任的机制和制度安排、媒体披露的消息、湘潭市有关部门的回应以及徐韬本人的任职经历等方面进行分析,该事件被质疑的根源在于:在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下,官员委任和选任等程序存在很大程度的不公开性和不透明性。

质疑一:大学毕业后如何成为公务员?

徐韬简历显示,男,湖南湘乡人,中共党员,1985年9月出生,南京大学国际政治专业毕业。

按正常的上学时间长度计算,6~7岁上小学,9年义务教育,3年高中,4年大学,如此推算,徐韬就业时间在2007年或2008年。其简历显示,徐韬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即担任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政府干部。

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社会现实中,徐韬是如何从刚刚毕业的学生成为“政府干部”即公务员?是否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如何通过的笔试和面试?是否符合《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湖南有关部门有必要予以澄清。

质疑二:如何在一年内成为副科级干部?

徐韬在工作11个月后,在尚不到一年的时间里,2008年5月,成为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按正常政府公务人员级别,应为副科级干部。

如此的提拔速度,是选任、委任、聘任还是考任?是否符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成为副科级干部的具体任用程序是什么?

质疑三:五年内连续升迁的程序是什么?

在成为副科级干部之后,徐韬在2010年5月,成为岳塘区主持工作的团委副书记;2011年4月,成为该区团委书记,级别上晋升为正科级干部;2011年12月,成为岳塘区东坪街道办事处主任;2012年12月,当选湘潭县副县长,成为副处级干部。

一位基层干部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实际工作中,一般情况下基层干部的提拔要经历三道坎,由普通干部变为最低级别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要经历3到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磨炼;由副科晋升为正科,不仅要看工作表现,更要看机遇,被磨炼的时间不能用确切的时间计算;由正科晋升为副处级,即成为副县长或者副区长,是很多人一辈子的愿望。

对于上述说法,党政干部任用条例中明确,“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应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而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湘潭组织部门称,徐韬符合这一要求。

因此,湖南有关部门有必要对这一质疑予以澄清。

质疑四:异地录用的原因何在?

据《京华时报》报道,当记者问徐韬为何选择报考郴州的岗位,徐韬说:“郴州的报考条件比较宽松,而湘潭要求在乡镇党政正职上干满一年,我任职时间不够;我父亲是一名干部,我因此受到质疑,郴州足够远,希望去到一个新的天地证明自己。”

郴州市委组织部门告诉记者,尽管徐韬顺利通过了笔试及面试,但并未进入最后的差额票选环节,理由是“湘潭市委向省委组织部递交申请,希望录用徐韬,省委组织部予以批准”。对此,湘潭市委组织部政研室负责人表示,徐韬在郴州的公选成绩“名列前茅,面试表现尤其突出”。

从上述报道中,可以看到如下可质疑的逻辑关系:徐韬担任副处级干部的任职时间不足,所以选择到郴州报名——考试的笔试和面试顺利通过——湘潭市委组织部门向省委组织部申请录用徐韬——省委组织部批准。

如果这不是设计好的“曲线提拔”思路,是什么?湖南有关部门确应给出解释和结论。

质疑五:人大选举只是走形式?

徐韬简历显示,2012年10月,他成为副县长候选人,当年11月又被确定为湘潭县政府党组成员,而其之前作为办事处主任的级别一般不可能成为党组成员。紧接着,12月,在湘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徐韬顺利当选副县长。

这是否是一种内定?否则,既然是副县长候选人,为什么已经成为党组成员?人大选举的具体过程是什么?是否进行了差额选举?

根据《选举法》,徐韬作为候选人公示的时间是多久?

质疑六:徐韬被快速提拔,是否与其“官二代”身份有关?

据报道,徐韬父亲为湖南湘潭雨湖区原人大主任,母亲是雨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因此,有舆论认为,徐韬被“火箭提拔”与其“官二代”身份有关。

湖南有关部门对此应当做详尽的调查和解释,既是对徐韬及其家庭成员的负责,也是对社会舆论的负责,更是对依法治国、依法提拔领导干部政策、制度的负责。

对于上述质疑,需要强调的是,上述事件已经发酵为公共事件,湖南省有关部门有必要对该事件全面予以澄清。舆论的指责并非针对徐韬本人,而是这一现象背后的制度安排和程序原则的公正、透明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