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猥亵放学女童 称不敢与同龄女孩交往
原标题:16岁少年尾随猥亵放学女童
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通讯员崔杰锋 16岁少年阿勇(化名),按捺不住青春期性冲动,竟先后尾随两名7岁女童,借故将其带至无人之处猥亵,来满足自己对异性身体的好奇心。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对这名无知少年提起公诉。
2012年11月11日下午,阿勇在小学门口跟踪放学回家的7岁小女孩小玲(化名)至番禺洛溪某小区。见小玲在居民楼楼下玩耍,阿勇假装向小玲问路,谎称自己是一所小学的老师,令小玲放下戒心。其后,阿勇将小玲带至居民楼的楼梯间,强行脱掉小玲的裤子。小女孩反抗呼救,被阿勇捂住嘴巴。阿勇对小玲实施猥亵,听到脚步声后,仓皇逃离现场。小玲的伤势经鉴定为轻微伤。
同月17日下午,阿勇又到小学门口跟踪放学回家的7岁小女孩小云(化名)至某小区居民楼二楼平台,使用同样的手段,将小云带至八楼天台,再哄骗小女孩说教做她体操,诱使小云坐在该处一张破旧的小沙发上。随后,阿勇将小云按倒在沙发上,顺势脱掉她的裤子,不顾小云的极力挣扎,一手按住小云,一手对小云进行猥亵,致使小云受轻微伤。
两名小女孩家长得知情况后立即报警,公安人员通过监控录像排查,于当晚在阿勇家里将其抓获。
阿勇在派出所供述,自己按捺不住身体的躁动,沉迷于网络露骨小说、视频及成人网络游戏,想寻找对象付诸实践,但又不敢与同龄女孩正常交往,便盯上了几岁大的小女孩,想接近她们,以满足自己对异性身体的好奇心。
检察官提醒,十六七岁的少年正处于青春发育期,家长、老师应给予必要的引导与教育,避免误入歧途。低龄小学生上下学,家长应尽量接送,保障小孩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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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猥亵5岁孙女
南都讯记者陈万如通讯员埔检宣71岁的老翁竟猥亵年仅5岁的孙女。
2012年1月8日下午,5岁的小嘉(化名)一个人去其爷爷李某家里玩。小嘉说要看影碟,李某于是拿出一张淫秽影碟出来放,他和孙女小嘉一起坐在床上看。看了一会小嘉学片里的场景将裤子脱去,然后李某一时淫念,用放在床上的一支塑料“不求人”插入小嘉的阴部进行了猥亵,导致小嘉阴部出血。小女孩回到家就向妈妈哭诉,不久后李某便被民警抓获。
根据被告人李某供述,5岁的小嘉并不是其亲孙女,而是其媳妇姑姑的女儿,因超生所以将她入户到李某儿子的户口上。
案发后,被害人小嘉亲属收到被告人李某亲属的赔偿款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李某一审被法院判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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