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被砍城管苏醒后无言 队友力证事发时没动手
原标题:广州被砍城管苏醒后无言 队友力证事发时没动手
苏家权在ICU病房救治多日 羊城晚报记者 艾修煜 摄
苏家权苏醒后一言不发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爽报道:记者19日从广州天河区人民医院了解到,被砍七刀的城管辅助队员苏家权已经苏醒,但始终一言不发。
19日下午,苏家权已离开重症监护室,单独入住一间普通病房,妻子陈女士在陪同和照顾。苏家权入院至今,他的姐姐苏小燕一直在病房外守候。她告诉记者,苏家权前日下午已神志清醒,但情绪不稳定。“进去探视他的时候,他用手捂着左脸,侧过头不愿意看我们,眼泪不断从眼角流出来,身体不停抖动,”苏小燕说,“连自己的至亲都不愿意面对,这件事对他造成的心理阴影真的很严重!他还不知道自己可能会留下后遗症和疤痕。我只能不停跟他说,你会好的,你很坚强,一切都过去了……”苏小燕说,她看见苏家权的手在发抖,从清醒至今没有说一句话。
一同在病房外守候的,还有当时与苏家权一起执法并近距离目击队友遇袭的城管辅助队员钟泳德,今年24岁。他一直低着头,紧扣双手,紧闭牙关。车陂街城管执法中队队长陈硕辉称,通过钟泳德确认,苏家权在受伤前曾把手放在卖菠萝小贩的木头推车上,持续时间仅几秒,同时要求小贩离开,与小贩没有肢体接触和冲突。车陂街道相关负责人称,现场监控视频由警方掌握,而且监控视频有盲点,无法看到砍人细节。“无论如何,砍人肯定是不对的。”
城管执法屡遭暴力阻挠,凸显城市管理瓶颈:
法规有待完善和谐源自尊重
广州近期出现多宗涉及城管执法的暴力事件,记者发现,不少城管执法队员比以往更希望完善相关执法依据,希望法律赋予更切实的执法权限。而对于流动商贩来说,不少人只是希望城市管理方式和执法行动更人性。
背着摄像头执法
在发生城管队员被伤事件后,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城管执法队17日暂停了执法工作,18日才恢复。广州天河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直言:“确实是出于安全考虑(才暂停),要衡量是否会有其他暴力情况发生。”
3月6日下午,广州市海珠区客村牌坊附近发生城管和卖水果女商贩冲突事件。赤岗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在回应记者“以后会如何执法”的问题时,十分无奈:“以后肯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该负责人认为,合适的办法是多位城管队员把小贩围起来,希望这样能将其“劝”走。
3月19日,记者随广州市荔湾区城管部门对上下九商业步行街进行巡查执法时,发现一位城管队员穿上了防刺背心等防护装备,还在背心上绑了一台平板电脑,“把摄像头开着。”以便为可能发生的暴力行为进行取证。
只能管货不能管人
城管的执法行为中,哪个环节最容易引发暴力事件?天河区城管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广州城管执法条例中“可扣物不可扣人”的条款令执法时很被动——“把商贩的货扣了,商贩往往不服气。”荔湾区城管部门一位负责人也表示暂扣程序执行难:“商贩不服气,往往产生暴力。”
3月19日,记者随执法人员在上下九步行街巡查时看到,执法人员在暂扣商贩货物后,即使现场有公安人员参与联合执法,多名城管队员也需要持盾牌隔开商贩与执法队员。
对此,有城管部门负责人直言希望广州的城管执法条例能明确“人货同时处理”的可能性。然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已经明确由公安机关对阻碍城管执法的人员进行处理直至立案查处,是否只需在此基础上强化联合执法即可,未必需要对城管放权?对此,不少城管部门负责人连称执行起来有困难:“不是同一个单位,人家也人手紧”;“暴力抗法不是每次都出现,如果联合执法两三次都没有遇到,人家就不来了”;“怎样才算阻碍执行公务?人家也需要鉴别。”
在提出放权的同时,也有城管执法者认为法律应该允许流动商贩的存在。一名从事城管执法工作近30年的队员,此前在对白云索道附近“六乱”整治后接受采访时认为,现有的法律条款太过单一,“如果不太影响公共秩序且方便市民,一些地方可以允许小贩存在的啊。”
互相尊重方能避祸
在发生城管遇袭事件的东圃大马路,一间商铺的店主黄先生不少朋友就是流动商贩,黄先生说:“一方面,我相信有些人是没办法,工作不好找,没什么钱,就进点货摆摊卖东西,养家糊口的,这些人确实有。”也有一些人是冲着“发财”来的。黄先生认为,很多流动商贩不愿意开店,除了高成本之外,不懂经营店铺也是一个原因。“对他们来说,路边摆卖、打游击战比较简单。如果要考虑进货、销售等诸多环节,就太复杂太麻烦了。”
“广州也不是全部城管都那么凶,有的地方城管就很好。”流动商贩潘先生称,有的执法人员发现商贩正在接待顾客时,会允许其把这桩生意做完,然后才劝离。“如果相互尊重一点,肯定不会有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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