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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之子告北大已立案 无力承担诉讼费提缓交

原标题:季羡林之子告北大案已立案

■《季羡林之子向北大索父亲遗物》追踪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国学大师季羡林去世后,其独子季承与北京大学因季羡林先生留下的珍贵遗产之归属产生纠纷。季承起诉北京大学,要求北京大学返还价值在1亿元左右的文物、字画等。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已经立案,案卷材料已经转入审判庭。此案的诉讼费高达二三十万元,季承提出缓交诉讼费的申请。

季承表示,已得知法院立案、案件有了案号。季承认为,自己一定能够胜诉。

目前,季承已经向法院提出了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法院也于昨日通知其前往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证明自己无力承担诉讼费。

季承的律师卞宜民告诉记者,法院已经正式打电话通知他,目前季承起诉北京大学的相关案件材料,已经由立案庭转到了审判庭,这说明法院已经对此案予以立案。卞宜民还告诉记者,此案的诉讼费在二三十万元。

此外,卞宜民律师告诉记者,在此之前法院曾进行过一次诉前调解。当时,北大一方出具了一份《关于处理季羡林先生捐赠北大物品的五条原则》,原则中称,2012年9月4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第一,坚持季羡林先生于2001年7月6日签名捐赠的协议合法有效的原则;第二,坚持尊重季羡林先生生前遗愿,维护季羡林先生声誉的原则;第三,坚持维护国有财产不流失的原则;第四,坚持依法依理、合法合理的原则;第五,坚持处理过程和结果经得起历史推敲的原则。

>>案件回放

78岁的季承在起诉书中称,2001年7月6日,他的父亲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约定将协议附件一概列14类藏书、手稿、古今字画等珍贵文物分批捐赠。其中,协议第10条约定,双方“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两份,赠与人和受赠人签字后生效”。然而,双方至今未办理交接。

季承说,2008年12月5日,季羡林曾书嘱声明,“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同年12月6日又书嘱称,“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务”。北京大学于2009年1月13日向季羡林及他本人,报告了保存文物清点数共577件,其中古字画207幅。

季承说,2009年7月11日,先父季羡林逝世。他一直向北京大学追返上述存物,但因领导换届等原因,北京大学至今未予原物返还。因此,他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北京大学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清点保管的季羡林文物、字画共577件,并要求北京大学承担案件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