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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的思想方法:改革中的“变”与“不变”(2)

 
  邓小平不愧为辩证法大师。在领导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他将“变”与“不变”的辩证法运用得炉火纯青。在经济方面,他主张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搞活经济,这是“变”,但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不变”的;倡导创办经济特区,这是“变”,但兴办经济特区是为了通过采取灵活政策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它的性质仍是社会主义的,这是“不变”的;主张允许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这是“变”,但同时强调保持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这是“不变”的;主张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变”,但强调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是“不变”的。在思想政治方面,他强调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这是“不变”的,但提出要根据新情况继续发展马克思主义,这是“变”;他强调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不变”的,但提出要改善党的领导、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这又是“变”,等等。
 
  邓小平对“变”与“不变”的辩证法的运用,还鲜明地体现在他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事物的态度上。比如,改革开放初期,安徽芜湖一个个体户雇工经营“傻子瓜子”,走上了致富道路。当时有些人就认为不得了了,主张动他。邓小平则主张看一看,不要动。后来的实践证明,不动是对的,否则就不会有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邓小平眼光独到,高瞻远瞩。在他看来,雇工经营是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如果它一出来,不经过实践效果的检验,就马上加以制止,那谁还敢搞敢试啊?人们就会认为你允许搞个体私营经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变了。因此,邓小平反复强调,在改革过程中,要鼓励大胆地闯,大胆地试,要敢于试验,不要怕冒风险,出了问题抓紧解决就是了。如果一味求稳,谨小慎微,拒绝变化,那么我们就不会走出一条新路,我们的事业发展就没有希望。
  邓小平关于改革中的“变”与“不变”问题的精辟论述,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思想、一种精神、一条方法。
 
  一个思想,就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改革的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改革的方向。社会主义改革的思想,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又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全面生动地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辩证法。社会主义改革是中华民族的强国之路和复兴之路,只有不断推进改革,才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我们进行的每一项改革措施都是在“变”,但所有的改革措施、所有的“变”,都是为了使社会主义制度变得更健全完善,使社会主义事业更充满生机与活力。一句话,是为了使社会主义制度和事业永远坚持发展下去。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最大的不变是社会主义制度不变”。
 
  一种精神,就是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实事求是精神。邓小平强调,改革要贯穿中国整个发展过程,一刻放弃不得。我们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顺应时代前进的要求,倾听人民群众和社会实践的呼声,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着想,该坚持的要坚持,该改的要改,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条方法,就是要以唯物辩证的方法,看待和分析改革建设中出现的新事物、新问题。对各种新事物,“不要拒绝变”,又要正确分析这些新事物的新变化,科学判断其性质和发展前途。对于好的进步的趋向,要鼓励其发展;对于不好的落后的趋向,则要加以遏制;对于一时判别不清的,可以允许试,看一段再说。这是一种既积极又稳妥的办法,有利于新生事物的成长,也有益于改革和建设的顺利发展。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做到了上述三点,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一定会不断夺取新的胜利;同时也一定会让马克思主义不断获得新的时代内涵,不断显示出其真理性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