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广东省疾控中心公布11月至今的4例疑似“疫苗致死”病例中,除中山、深圳两例广为人知外,江门、梅州两例并未见诸公开报道,此前也未有相关部门公布。另一方面,至迟在11月25日,湖南就出现了婴儿注射疫苗后严重不良反应病例,12月6日和9日连续出现死亡病例,然而国家有关部门直至12月13日才叫停康泰公司两批次疫苗;12月17日深圳婴儿死亡,两天后,深圳才叫停该批次疫苗,国家层面直至12月20日才叫停康泰公司的疫苗。
深圳市疾控中心免疫科主任张世英解释,深圳17日发生婴儿死亡事件后,之所以晚了两天才上报,是因为“一开始没有想到和乙肝疫苗有关,医院诊断有两个死因,肺部大出血和窒息,18日下午家属索赔时才将疫苗和死亡联系上。19日上午上报后,当天下午就叫停了相关批次疫苗”。
据国务院2003年5月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8月发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其中当事件达到级标准后,应启动级应急响应,需“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事件有关信息”。
有基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认为,按照上述试行规定划分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至迟到12月9日,湖南出现两起疑似疫苗致死事件后,已可构成级(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到17日深圳婴儿死亡时,已构成级(特别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有群众据此质疑,相关部门仅简单表态,“预防接种是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疫苗总体来看是安全有效的”,对于部分“疑似问题疫苗”却不公布流向,不告知全国缺口量,而且并未启动应急机制也未解释原因,致使公众疑虑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