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刘女士将前往交警支队辨认,与出租车司机当面对证
新闻回顾:8月7日,本报报道了市民刘女士把给父亲治病的7万余元现金落在出租车上的事情后,刘女士的遭遇受到了很多市民的关注和同情。
昨天16时,刘女士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通知,称通过排查监控录像,已经锁定了一辆出租车,但是的哥否认曾在8月5日18时以后搭载过刘女士一行。
出租办再次出面排查
昨晚,刘女士告诉记者,钱的事情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据刘女士介绍,她因为疏忽丢钱的事情经过媒体曝光后,市交通局和市交警支队都非常重视。8月7日上午,市交通局出租办专门给她打了电话,并详细询问了利用GPS查找出租车的经过。出租办的工作人员称,因为前一天天禹星公司只是利用行车路线排除了那10辆车的嫌疑,但他们担心会有误差,所以想逐一与每辆车的车主都取得联系,以帮助刘女士找到丢失的巨款。虽然出租办和天禹星公司都做出了努力,但是仍然没有找到刘女士乘坐的那辆出租车。
通过GPS查找出租车的路被堵死后,刘女士一家把希望全都寄托在市交警支队的身上,他们希望交警支队能通过查找监控录像,帮他们找到那辆出租车。
交警查到当事出租车
7日16时,刘女士接到交警部门的通知,称他们已经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了一辆出租车,并已经通过出租车公司找到了那辆车的司机。但是出租车公司询问8月5日晚出车营运的司机时,对方却一口否认搭载过刘女士一行。交警支队让刘女士在8月8日上午到交警支队辨认是否是那辆出租车。
刘女士称,因为她当天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所以她很有信心能认出当天开车的司机。原本,她一直担心的是找到那辆出租车后,出租车司机不承认见过她装钱的包,那样的话,她就必须举证自己曾经把包放在出租车的后备厢。但如果是的哥不承认搭载过她,事情就变得简单了。因为只要她认出了那名司机,就证明司机心里有鬼,说了谎话。
刘女士对记者说:“我听说要是出租车司机被证实匿下了那笔钱,可能被判刑。我真不希望那样,我更希望他能想明白,把钱送回来,那样对大家都好!”
私留财物将面临刑罚
辽宁登科律师事务所的谭德明律师称,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数额较大的,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谭律师称,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女士的确乘坐了那辆出租车,那么当事司机便涉嫌财产侵占罪。他奉劝捡到刘女士包的出租车司机,最好悬崖勒马,马上把刘女士的救命钱还回来,否则他除了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处罚。
交警锁定的嫌疑出租车是否是刘女士当天乘坐的那辆?刘女士丢失的7万余元救命钱能否顺利找回?本报对此还将继续予以关注。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