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打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一种重要交通方式,可是如此便利的交通方式对于残疾人也试用吗?记者通过“残疾人车友会”了解到,“车友会”目前有一个重要的活动就是帮助残疾人出行,主要原因竟然是因为残疾人打车总是遭到拒载,而有关部门面对投诉的回答却是一句简单的“知道了”。
走访
苦恼:为啥我们打车这么难?
“一般我们要是坐轮椅都不会上公交车而是打车,但出租车司机都不愿意载,嫌耽误时间,他们正常人都拉不完,哪有功夫拉我们。”洛阳市残疾人汽车协会会长郭先生向记者讲道。当我们提及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时,郭先生更是无奈地说:“投诉过了,运管部门只是说声‘知道了’就再也没理会这事,他们还说如果出租车不停车就不属于拒载,可是他们看到我们这样的人有几个会停下来呢?”
“有司机就对我说,出租车的后备厢是不能放轮椅的,因为轮椅有很多尖锐部分,容易磕碰住后备厢内的气管,从而引发安全问题,而把轮椅放在后排车座又属于人货同载,交警部门会对他们(出租车司机)进行处罚。”郭先生无奈地说,自己实在不知道怎么能把轮椅拐杖这些东西算作货物呢?
疑问:既然规定轮椅等不属货物,为啥还拒载?
采访中的确有一些出租车司机表示之所以不拉残疾人是因为怕交警部门把轮椅算货物,以客货混载为由给予司机处罚。
对于如此说法爱心车队队长娄建党师傅表示很不满:“他们那是在找借口,交警部门很支持咱们工作的,支队潘主任还特意提到过,对于残疾人使用的轮椅、拐杖等必需物品一律不许以货物对待。”
老城交警队司主任也明确表示,对于轮椅、拐杖等残疾人必须携带的辅助物品,属于客人“随身携带”品,并不在“人货同载”的范围之内。
出租车管理处的谭主任也呼吁出租车司机帮助残疾人,“我已经给出租车公司说过了,如果司机因为搭载有轮椅、拐杖的残疾人而被交警拦下处罚的我去找交警队去,就担心一些司机以此为借口,不拉残疾人”。
体验:一看到残疾乘客,司机就扬长而去
残疾人朋友出门打车坐车到底有多难?郭先生让一名拄拐的残疾人和一名无法直立行走的残疾人同记者一起打车。在王城大道与310国道交叉口,记者首先拦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靠边停下后记者示意司机不是一个人,并指了指后面的两名残疾人,司机马上改口要到前方加气,扬长而去,并在记者的视线范围之内再次停靠并拉上两名正常人。
随后,两名残疾人单独在路边打车。先后过去6辆空车,看见两位残疾人都没有停靠。当记者表示要拍下车牌让执法部门处罚他们时,郭先生阻拦了记者“他们也不容易,只是不愿意拉我们,你们要把车牌登出来让他们一家怎么办呀。”郭先生表示,对此已经习惯了,只是偶尔才能碰上一个好心人。
郭先生话音刚落,一辆出租车慢慢停靠在两名残疾人朋友身边,司机大姐还下车帮助残疾人打开车门。“他们多不容易,我就想如果我不拉他们肯定很难打到车。”当记者亮明身份时司机大姐笑着说,自己叫王素芬,之前是爱心车队的,现在车队解散了也想着能做点好事“反正拉谁不是拉呢,残疾人其实更需要我们服务”。
说法
拒载存在监管空白
但不停车就不属于拒载
记者从洛阳市出租车管理处谭主任那了解到,对于出租车拒载的定义有以下三种:一是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二是车辆显示停运标志(暂停),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三是车辆接受了调度中心电话预约,未准点赴约并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为。
谭主任告诉记者,关于拒载这一块有着很大的监管空白,“如果出租车在看到乘客招手后停下了,但在问过目的地或者有其他原因不拉客,这是很典型的拒载。但是如果乘客招手,出租车没有停下,司机就不属于拒载。”
谭主任表示,很多出租车司机看见残疾人招手都是直接开走,所以接到这样的举报电话出租车管理层也无权处罚出租车司机。
公交、大巴有时也“难为”残疾人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仅仅残疾人乘出租车遭拒载,而乘公交和大巴时也有同样的问题。
洛阳市民董传灵先生是军残二级,平时上下班乘坐22路公交车。按《中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董先生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可是让董先生烦心的是他的军残证多次遭公交司机怀疑是假证而被没收。
洛阳市民陈振伟先生出行一直都依靠轮椅,两个月前在机场路搭乘去往西安的大巴车。可是大巴车司机却要求陈先生的轮椅按一人票价标准收取费用,陈先生因此受到打击,最终还是没有坐上这辆大巴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