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家庭将可寄养流浪儿 条件严格必非单亲家庭
寄养家庭至少需满足以下条件:
必须为非单亲家庭
夫妻年龄在30~60岁之间
文化程度高中或以上
一方为全职主妇/夫
家庭原有孩子满十岁
人均收入达当地平均水平
夫妻双方年龄在30~60岁之间,文化程度达到高中或以上,具有照料儿童经验,有一方担任全职妈妈或全职爸爸,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将可认养长期滞穗的流浪儿。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将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家庭寄养。
广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下称儿保中心)负责人徐福宪表示,该项服务的服务对象为18周岁以下,脱离监护人有效监护,在街头依靠乞讨、捡拾等方式维持生活的未成年人。由于儿保中心是流浪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机构,负责寄养家庭的筛选、监管、评估等工作,并将作为委托方与寄养家庭签订寄养合同。而且,将运用社工、社区等资源帮助流浪儿童融入寄养家庭。
徐福宪透露,为保证流浪儿的健康成长和生活安全,在筛选寄养家庭时,将综合衡量其能否为寄养儿童提供较为完善的生活、学习环境。对寄养家庭的父母双方及寄养儿童的生活环境有详细的要求。
寄养家庭的夫妻双方年龄在30~60岁之间,文化程度达到高中或以上,具有照料儿童经验,有一方担任全职妈妈或全职爸爸。儿保中心还明确要求,寄养家庭必须为非单亲家庭、家庭原有孩子已满十岁且家庭人均收入水平达到当地居民平均水平才能具备申请条件。
此外,对寄养家庭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也有明确的要求,首先,寄养对象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其次,寄养对象提供的单人单床和储物柜,床上用品根据季节配备;其三,保证寄养对象有充足的学习活动区域,配备电视、桌椅和与寄养对象相适宜的书刊、文具等基本学习和文娱活动用品;其四,室内要配备冷暖气温调节设施、通讯设施。
每年接收千名流浪儿
位于广州市萝岗区的儿保中心是广州市负责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专门机构,该中心每年接收约1000多名流浪未成年人并对他们进行身份甄别,为其联系家人。该中心的流浪儿童接返率(返回家庭或户籍地救助机构)在98%左右,流浪儿到中心接受救助后,平均逗留时间约为46天。但是,也有例外情况,个别流浪儿因智力、肢体等残障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其家人,将一直在该中心接受救助,最长的滞留时间达到10年。而家庭寄养计划的服务对象,以滞留时间较长的流浪儿为主。
寄养时长具有弹性
据了解,广州市即将尝试开展的流浪儿家庭寄养模式将参照已经成功施行多年的孤儿家庭寄养模式。对寄养家庭的父母双方及家庭生活环境有明确要求。但寄养合约时长则采用弹性制度,而不像孤儿家庭寄养模式那样,逐年签订,亦即流浪儿家庭寄养时间,可能是一个月、三个月、半年甚至更长。
寄养家庭将有爱心补贴
广州市拟通过财政划拨专款专用的方式来支持流浪儿家庭寄养。今后儿保中心将做好开展家庭寄养服务所需经费的年度预算,报同级民政部门从民政事业经费中列支拨付。这些经费包括:寄养对象食宿、医疗康复、教育费用;寄养家庭培训和技术性服务保障费用;寄养家庭劳务费用;委托机构家庭寄养工作费用。寄养家庭将得到爱心补贴。
寄养家庭需培训合格
为了保证流浪儿寄养期间的健康成长,广州市还将对通过审核的寄养家庭进行专业培训和跟踪指导、监督。据介绍,寄养家庭将要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家庭寄养管理要求和寄养家庭职责;对智能、体能障碍寄养对象的教育、训练、 预防疾病卫生常识;不同季节常见病、突发病的处理;喂养知识;儿童心理辅导及与流浪儿童的沟通技巧等多门课程培训。培训后,寄养家庭还要接受书面和实操考试,合格后将获得《寄养家庭培训合格证》。
将定期走访调查评估
作为委托和监管方,儿保中心将有专职人员负责与寄养家庭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帮助寄养家庭及时解决抚养教育流浪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专职人员将定期走访寄养家庭,每月不少于1次上门走访,每周不少于1次电话联系,还要认真填写《寄养对象走访记录表》;对寄养对象,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评估;对寄养家庭,每年不少于1次再培训。 文/记者谭秋明 通讯员文燕媚 陈璐妮
对于寄养效果,广州市将采用多种手段对寄养家庭及寄养对象进行综合评估。据介绍,目前已确定针对寄养家庭的评估方法包括:家庭调查、邻里调查、社区调查、相关部门调查等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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