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来,"首都师范大学70名学生‘本科变专科’"事件在社会和网络上"持续发酵"。校方表示对于虚假招生宣传"不知情",而公司方对此并不认同,有专家 认为教育培训市场亟须有关部门的协同监管。孰是孰非,真相如何,还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光明日报》 12月31日)
因为首都师范大学与北京致远东方公司说不清道不白的关系,使得满心欢喜读美术专业本科的70名学生大失所望。无论是致远东方教育公司还是首都师范大学哪一方有过错,最直接也是最终的受害者乃是这些求学的学生们。而这个漏洞就是当前的比较混乱的教育培训体系。
首先,学校在合作办学中权责的失范。作为合作办学的高校,首都师范大学以不知情为由是说不过去的。首都师范大学与致远东方教育公司之间是合作 办学关系,即是一种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即便是美术研究中心与致远东方的合作,其合作主体仍然是首都师范大学与致远东方教育公司,其产生的任何有利或不利后 果也应由首都师范大学或致远东方教育公司来承担,而非由高美中心来承担。作为合作的双方,首都师范大学与致远东方都有尽检查和通知的义务。而在接收和培训 学生过程中,首都师范大学显然没有尽到告知学生、检查通知书等义务,首都师范大学声称学校不知情,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市场培训机构的失范。一个连办公地点都没有的教育培训机构就能与高校进行培训合作,显然是教育培训市场缺乏有效监管下结出的恶果。当前,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只遵循市场利益,把能力教育包装为学历教育,只要招到学生,挣到招生费之后,就不管学生的"死活"。
之前,招生处原主任蔡荣生因招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被查。其案件也暴露出招生环节缺乏应有的监督。正是这些权力的肆意横行,才会有所谓的内招、定向招生等现象,诸如此类,都是高等教育市场乱相外化,根本仍然在于,规则的不完善,监管上的滞后和疲软。
当前,在高校教育中,存在着诸多办学模式,有学历教育,也有能力教育(非学历教育)。高校去行政化是必走的道路。包括招生教育方面,也将走市 场化的道路,或将形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存的教育格局。但前提是,应该对两种教育进行明确区分,明确主体,突出权责。首都师范大学"本科变专科"一案 中,无论是学校内部的监督不力还是学校与市场机构合作办学的混乱,都充分暴露出教育培训市场一些环节的百密一疏。这种疏漏,伤害的不仅是学校的声誉,更重 要的是,伤害了求学的学生及家长,甚至纵容了贪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高等学历教育,已然成为大众化教育终身教育的一个方向。无论是学校还是与学校合作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教育培训的民事主体,都应该完善办学机 制,由完善的机制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此保证学生的基本权益。当然,除了依靠学校等主体的自我约束外,更需要教育监管部门,加强对教育培训市场规则的细 化和完善,加强对包括各高校在内的教育培训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督惩处力度,方能形成打击欺诈办学的社会合力,保证学生们的学历是百分之百的"行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