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醉驾撞4车致财产损失6万 被诉危害公共安全
早报记者 李燕 通讯员 黄检
90后男青年陆某醉酒驾车遇交警设卡检查,被查后仓惶驾车逃离连撞四车。虽没有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但导致财产损失近6万元。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
现年22岁的陆某系上海市无业青年。2012年12月7日深夜,他与多位朋友一起在淮海路、衡山路的几家酒吧、KTV通宵唱歌饮酒,至次日上午8时许,陆某驾驶一辆未挂号牌的马自达轿车载着朋友离开。
陆某驾车沿本市西藏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西藏中路、九江路口,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其属醉酒驾车。
就在民警欲将陆某带回公安机关处理时,陆某突然一踩油门驾车沿九江路由西向东高速逃逸,警车在后紧紧追赶。追至南京东路外滩时恰遇红灯,因机动车道前方有车在等候,陆某就驾驶车辆至非机动车道,与逆向上去欲拦截的警车相撞后加足马力继续朝外白渡桥方向逃逸。
惊慌失措的陆某驾车行驶至东大名路713号附近时,与相向而驶的一辆五菱面包车相撞,并造成车内人员受伤。车辆失控后又接连撞击对面车道上停放的一辆别克轿车和丰田皇冠轿车后停下,民警随即将陆某抓获。经司法鉴定中心血液检验,陆某血液(A样)中乙醇浓度为1.09mg/ml。
经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评估,被撞的车辆直接物质损失计人民币1.2万余元,肇事车辆直接物质损失为人民币4.7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陆某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已经违法,但他在被查获后为逃避处理继续驾车疯狂逃离,其行为导致与多辆正常行驶和停放的车辆相撞,造成多人受伤及公私财产的损失,这一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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