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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报废进高峰期 设备类企业先尝蛋糕

  商务部11日召开汽车流通发展促进绿色循环消费专题发布会,商务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汽车以旧换新和报废更新政策引导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近100万辆,拉动消费0亿元。分析人士预计,我国2015年前后将进入机动车报废高峰期,随着政策法规标准逐步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将更加规范,相关设备、回收处理、资源类上市公司有望受益,并继续拉动消费。其中大型金属处理设备的市场需求将先于报废汽车拆解市场爆发。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指出,2011年以来,销售增速明显放缓,却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他介绍,截至2012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2亿辆,意味着汽车市场将逐渐进入更新换代高峰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在汽车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更加重要。

  姚坚表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达到522家,实现销售总额78.5亿元,回收报废机动车115万辆。市场集中度方面也有所提高,2012年报废汽车回收量排名前50家企业回收报废汽车同比增长18.5%,占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总量的41.3%,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

  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商务部联合其他部委完善政策法规标准。商务部联合发改委、公安部、部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并制订国家标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印发《商务部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目标。

  据业内人士介绍,汽车通常报废期限为10-15年,预计我国将在2015年前后进入机动车报废的高峰期。根据预测,至2015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5亿辆水平,年将超过2亿辆。按照成熟市场报废汽车占汽车保有量6-8%的水平来计算,2015年我国年报废汽车量将达到900-0万辆,年将达到0-1600万辆,报废量巨大。

  设备需求将爆发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报废汽车回收率低的原因主要是对废车流向的监管不严,导致大部分应报废汽车未按正常手续报废,有的继续上路或被违法拆解。未来随着国家政策加大对汽车报废回收及再制造的鼓励,以及在汽车检测、报废、注销登记方面法规的日益加严,汽车实际报废量将增加,给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带来巨大商机。

  未来自动化、大型化金属处理设备将是国内市场的主流,从而催生相关设备的市场需求。按照新增1000万辆/年的处理能力来计算,仅大型金属处理设备市场需求约为150-250亿元。报废汽车拆解建设需要2-3年时间,大型金属处理设备的市场需求将先于国内报废汽车拆解市场爆发,未来2-3年将是我国报废汽车处理设备的集中爆发阶段。即便是按照6%的汽车报废比例计算,对应拆解设备市场容量超过70亿元,破碎处理设备市场容量超过40亿元。拆解设备需求将以自动化为主,而破碎设备则以大型化设备为主。

  此外,报废汽车中包括钢铁、塑料、橡胶和有色金属等资源基本上可以回收利用,按照1000万辆计算,除去废旧零部件再制造价值,仅废弃物价值总和就接近千亿元。

  目前涉及报废汽车拆解处理的A股上市公司主要包括设备公司、回收处理类公司和资源化公司三大类。设备类公司包括华宏科技(行情,问诊),回收处理类公司有格林美(行情,问诊)、天奇股份(行情,问诊),资源化公司包括豫光金铅(行情,问诊)、怡球资源(行情,问诊)和江苏三友(行情,问诊)。

  在11日召开的汽车流通发展促进绿色循环消费专题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介绍,截至2012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2亿辆。

  海外经验:美国体系成熟

  在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和年报废量的推动作用下,美国国内报废汽车处理行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美国目前拆解超过00家,专业破碎企业超过200家,每年可回收废钢铁1600万吨,废铝85万吨,废38.6万吨。此外,美国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多达5万多家。美国完全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来进行回收利用。目前,美国报废汽车拆解处理行业整体规模达到700亿美元左右,占美国循环经济整体产值的三分之一。

  美国没有国家级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规,但美国环境保护以及产品连带责任的法规相当完备,严格限制报废汽车废料的填埋。美国汽车产品的制造商、分销商、供应商、零售商和其他参与公众都被要求对汽车产品所造成的损失负相应法律责任。

  日本零部件循环利用率高

  日本年报废车辆约为万辆,其中万辆通过拆解、破碎、再利用得到循环利用,100万辆作为二手汽车出口,另外50万辆作为库存。目前日本国内拥有报废回收企业约88000家,拆解企业超过6000家,专职破碎企业超过0家。日本在报废汽车回收处理过程中率先实行电子清单制度,充分保证其处理体系运转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零部件再制造行业是日本报废汽车处理行业的特色领域。虽然日本对翻新零部件质量标准尚无统一规定,但其维修行业和7家主要零部件再制造销售网络均制定了各自的质量标准和质保体系,对零部件再制造行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日本2002年颁布《汽车再利用法》,为日本报废汽车的再循环利用提供了法律保证。日本汽车消费者需要交纳回收利用费,包括汽车破碎残渣、费、氟利昂处理费、资金管理费和信息管理费。

  欧盟强调责任制延伸

  目前欧盟全年报废汽车量在1000万辆左右。欧盟强调车企在报废汽车拆解处理产业中的作用,规定车企应负责回收自产车辆的报废机动车,或者承担相应的处理费用,并有义务向拆解企业提供拆解报废汽车所需要的相关信息。

  以英国、德国、法国为例,三国目前拥有专业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约8000家,专职报废汽车破碎处理的企业超过90家,上述企业构成了欧盟报废汽车处理体系的核心。通常,拆解企业、破碎企业数量与年报废汽车量成正比关系,德国国内拥有约家拆解企业,但破碎企业仅有20家,主要由于德国将大量拆解后的车体出口至俄罗斯、波兰、西班牙等国家进行破碎处理。